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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5 (第2/3页)
通读她前夫百里霜刃留下的各种文章,要我照猫画虎,也成为一个优秀的写手。其实那些书写得真是不堪入目,不是黏黏糊糊的爱来爱去,就是有碍少年身心健康的高H,我这样有见识有品味的人根本看不下去。为了表达我的反抗,我正式动笔写文的时候,写的就是种马后宫流,主角一心升级,美女四处倒贴,坚决不写BL!娘开始还威逼胁迫,后来见我软硬不吃,只好自己动手,把我文中那些女性都改成了男的。她奈何不得我,我也奈何不得她,我们俩就写文这一问题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从此她纵容我写BG,我也不管她怎么修改。若说刚开文时我只是妥不过娘亲的要求才不得不写,但出了两三本后,读者们热情的反馈却是让我彻底爱上了写文这件事。在书外,我只能凭着以后魔教那两场戏让读者微微留下印象;可在这本书里,我却能凭着自己所写的长篇巨制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于是我越写越来劲,越写越有责凭感,不知何时,我的奋斗目标竟成了在死前把这本书完成。我写得再快,却也挡不住出场时间越来越近,我的性命也开始了倒计时。搬到魔教之后,我就只剩半年不到的时间把那书搞完了,可偏偏就在写最后几十万字时,我竟卡文了!只怪我平日不留心观察生活——再观察也没用。虽然我是种马写手,可生在这本耽美里,母亲又是个同人女,我没法不是同性恋,所以根本就揣摩不出新寡女性带孩子时的心理。卡文卡得我心情抑郁,强暴玉岚烟的戏码又搞完了,于是我干脆搬出了那座又冷又干的破山头,在山下客栈中开了房住下。我娘从西域带回来那几位魔使为了保护我,每天轮流到山下巡视,也顺手将对魔教有不满的江湖人都收拾一遍,好体现我这个新魔教教主的威风。其实我不喜欢叫他们这么保护着,我更喜欢平常装低调,关键时刻露出真正身份,叫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被我的身份本事骇倒的那种戏码。所以我改妆成一个普通的穷书生,并吩咐魔使平日不得近我五十丈内,默默地体会着这种低调地牛X的感觉。直到那一日,我遇上一个也和我一样装低调的牛X的人。那人骑一匹脚力平平的瘦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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