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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3页)
该怎么护着孩子,动作和心理上会有什么变化……”我右嘴角不由得挑起几分,眼睛也眯了起来:“阁下是说,我和你写的那个寡妇心态表现能相重合?”他忙摇了摇头,瞪起眼急急辩解起来:“没那回事!这书将来要改成耽美向,所以我写的应该就是一位抱着孩子的父亲,不应该是女性,现在就是草稿、草稿!”一本耽美的草稿脱胎于BG后宫文,我实在不知说他什么好了。不过这文论说起来写得相当精彩,无论主角邪肆逆天的性格;还是他大开金手指,受到全天下崇拜,反派在他手里都走不过三百字的超人经历;还是……如果改成耽美的话,那种攻尽天下的人生成就也相当符合我的审美趣味。我有些恋恋不舍地望着那沓草稿,温和地问这位年轻的优秀作家:“这书写了几百万字了?离完结还有多久?”他已从怀中拿出笔盒来,将小巧的毛笔沾上墨汁,随手改了几个字,头也不抬地答道:“一千两百万了,现在已经出版的有40本。从我学会写文就开始写它了,希望两个月之内能完结吧。”好一本巨著!这么好的书我怎么从没听说过?我有些吃惊地盯着他,许是目光过于炙烈,他抬起头向我浅浅一笑:“我离deadline没多少时间了,所以才冒昧请兄台帮忙。对了,你看这段内心戏怎么改好些……”我们俩就坐在那儿改了一下午的,改到后头我都要觉着自己是个文化人了。对那位白衣人的态度也从开始的防备渐渐变成了喜爱——其实粉上一位作者并不用花很长时间,掐头去尾不要当不间的三万两千字就足以让你把他视为偶像。我总算明白秋岚绪天天有事没事把我爹挂在嘴边上是为什么了。到了晚上掌灯时分,他还在那张油黑发亮的木桌上笔耕不辍。我不敢打扰他,坐到旁边桌上哺喂纵横,又吩咐小二准备房间,将食物和洗澡水都送上去。年轻的写手不知疲倦地码着字,那盏用作照明的小油灯已在他帽子上熏出了几丝黑线。我看了他一会儿,终于走过去抽出了他的笔。他握笔握得很紧,在我抽笔时反应也极快,只用力捏了一下,立时便撒开了手,抬起眼来看我。我将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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