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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3页)
始问丁朗的学业问题。即使撇开丁朗救了他儿子这点来看,他也挺喜欢这么一个好学生的。首都大学是国内排行前十的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地位就更高,能进入首都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不说别的,高考成绩肯定是能看得过去的。但是进入到大学之后,即使是这种重点大学都有不少人渐渐松懈下来。秦言自己的课还好,大概因为五十九分小能手的大名如雷贯耳,没人敢逃,而且毕竟C语言是专业课,自己还是个院系主任;但就他所知,一些选修课,还有马哲这种不受重视的课以及一些老师不那么严格的专业课都有逃课现象。丁朗算是那种给人第一印象就很不错的乖学生——不说五官,单说打扮和气质,就很容易得到老师的好感。板寸,简单的T恤牛仔运动鞋,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每次被点名回答问题也能对答如流,对课本知识相当了解的同时,并不迷信书本,自己有着独特的想法,有时候提出的问题甚至能让秦言眼前一亮——这样的学生,哪个教授不喜欢?而且即使秦言没刻意了解过,但毕竟是院系主任,总归还是知道丁朗曾经拿过新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事情的,获奖作品可是获得了书法大师夸奖过的书法作品。现在,秦言欣赏丁朗的理由又多了一个,他可是救了自己儿子的人!之前秦友差点被车撞到被一个学生救了的事情李倩回来就念叨了好几遍,还让他帮忙找救命恩人,虽然描述的语言是“哎呀就是看着特干净清爽的帅小伙子”导致他板着一张脸想了好久都想不出究竟是谁,但对这个素未谋面的救命恩人他还是很感激的。这下子得知这救命恩人就是计算机院系的学生,自己还教对方专业课,自然更加开心。他本就挺喜欢丁朗的,这下子居然想直接收丁朗做学生了。当然,丁朗现在就是他的学生了,但秦言不仅仅是那个意思。他是个教授,平日里也负责带研究生,虽然三十几岁的教授资历比较浅,但让人眼红的是,他带出的学生个个都很优秀。也因此,不同于本科生几乎躲着秦言走,有考研打算的学生看到他眼睛几乎都要放光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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