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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2/3页)
>“虽然课本复印好了,但是课文的注解和课后题目等等部分,字特别小,印不清楚,他就用0.38的笔抄给我。他这个人不拘小节,写字洋洋洒洒龙飞凤舞的,最不擅长写正楷了,所以写得挺吃力的。“那几天我跟他轮着抄。轮到我抄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哼歌为我解闷,他哼的是些英文歌,虽然挺好听的,但是我听不懂,他就解释说是献给我的,等我长大了,英文学得溜溜的,他再唱给我听的时候,我就能听懂了。从那时候起,我学英语就特别卖力,免得将来还是听不懂的话,该多可惜。”沈雁鸣听到这里时忍不住了,问:“你现在能听懂了吧,他后来再唱给你听了吗?”“小孩子开的玩笑,过了这么多年,谁还记得住啊?”方源苦笑着摇摇头。他并不想给沈雁鸣这种敷衍的答案,但是这样的答案也并没什么不好。毕竟他确实听不到顾盼再原原本本地重唱一遍了。“我不觉得唉!”沈雁鸣并没那么好骗,他不赞同方源的言论,“你看,你自己不是记得清清楚楚吗?他的人要是像你说的那么好,怎么会不记得?就算是忘记了,你提醒一下他不就行了。”“我也想去提醒他,”方源若有所思地说道,“可惜,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沈雁鸣听方源这么一说,知道是没戏,便偃旗息鼓了:“我还以为,你说的是你经常写信的那个钟明恒。”方源不置可否,将目光移向英语作文本上那一排排的英语词汇。宛如柔美的诗行,宛如性感的玫瑰。他最喜欢将笔下的单词汇成一串,就像是命运的长河,流淌在纸上。他可以算是王老大面前的大红人。王老大特别喜欢他的英文连体字。班里的女生说方源的英文字,梦幻得就像是迪士尼的童话电影。而用王老大的原话来说,改作文的老师只要看到那一版英文字,十个里面有九个会随便扫扫内容,洋洋洒洒给他打个满分。方源将作业本翻到扉页,他在启用这本作业本之前,用他所能写出的最浪漫的英文字体,抄了一段话。“想当年,他以为我听不懂,可以糊弄过去,但是像我那么聪明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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