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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3/3页)
者看书生斗诗吵架,或者看武士登台搏击,好不惬意。只是每天必定有半日在郊外练习射箭。天气越来越冷,间或下点小雪,也许受氛围感染,也许因为技术越练越熟,寒冷不但没影响宋微的心情,反觉更添情趣。这日也是雪后,凡属不冬眠的动物,纷纷出穴觅食,才叫宋微打着一只冻得笨头笨脑的野兔。无论如何,是他头一回真正狩猎成功。一面假惺惺地哀怜自己的猎物,一面从独孤铣手里接过烤得流油的兔腿,上门牙横咬。众人歇脚处是个背风的三角亭子。人多,又生了火,尽驱周遭寒意。一个武士模样的狩猎者说起准备明日启程,往西北方边塞去。另一个与他相识的书生便劝阻,道是这时节去西北,风雪苦寒,大不相宜。那武士笑道:“正要去看苍山冷月,塞外冰雪。”书生击掌叹息:“小弟狭隘了,竟未能体会兄台旷达豪情。”叹罢,端起酒碗,摇头晃脑吟了首诗,“脱鞍暂入酒家垆,送君万里西击胡。功名祗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这是本朝大诗人脍炙人口的名句。此诗写作之时,咸锡朝正向西域高昌国用兵,“西击胡”中的“胡”字,指的即是高昌国。时过境迁,如今高昌与天朝重修兄弟之好,诗歌也仅用来寄托情怀,国中不论胡夏,倒也没有人认真计较。本朝诗风崇尚自然流利,浑然天成,大多数都好懂好记好唱,极大的方便了如宋微这样的文化水平一般的普通人。作诗有难度,入乡随俗背几首诗,跟后世学唱几首流行歌曲差不多。因了这一番对话,众人纷纷举杯,群聊气氛愈发热烈。宋微听得兴致上来,扔掉啃干净的骨头,抓把雪擦擦手,拍下大腿、扯开嗓门,放声歌唱。曲调激昂,词句铿锵,悠远开阔里透着轻快与豪迈。“驰越关山飞瀚海,纵横雪域破坚冰。男儿锋刃霜华起,明日匈奴边塞平。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名。”一曲歌罢,几个乐感不错的,随着他的调子重复唱起了最后两句:“肯将热血了王事,岂为他朝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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