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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br>吴朝叫外卖是害怕麒妄做的饭不好吃,大年三十饿着肚子的话说不过去,因此才特意备好了b方案。此刻尝了一口就忍不住挑了挑眉,抬眼发现麒妄好像正在走神,也不动筷子。不由得又在他面前挥了挥手。麒妄回神,面前一张笑嘻嘻的脸,这个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即便很好看他也是今夜的食物,麒妄心道。“诶麒妄,你做的饭真不错耶!超好吃的!”吴朝毫不吝啬的真诚赞美着。怎么说呢,看这个男人来此后一直闷闷不乐,性子又呆板,吴朝怕他有什么事憋在心里想不开。毕竟有些事还是男人更懂男人的,落魄的境遇——尤其是在身边有想要保护的人又保护不了的情况下,确实是很容易就能摧毁一个曾经很优秀的男人。再说了,吴朝本身就是个很喜欢夸赞别人的正直青年。可能是因为职业病了,他总是能从任何人、事、物上发现“美学定义”,即便有些卡不上那定义标准,但是定义是死的他人是活的,只要符合他心中的那种美感,他都会不遗余力的去称颂。就拿眼前这盘绿油油的茼蒿来说吧,可能单就美感上来说这纯绿色摆在纯白的盘子中并不好看,因为颜色太过单一,虽有对比效果但是视觉力冲击不够强。但是吧,从盘子中夹一棵到自己碗里,摆在这热气腾腾的米饭上,再从旁边那切片均匀圆润(一看刀工就很好)的火腿片中夹两片过来,一左一右摆在这“中通外直,前端有毛”的绿茼蒿旁边。这形状一看就像是个哔噢……不,这其实就是一个卡通简笔画的火箭炮发射图案罢了。不要多想。所以,你看,这样一来就是吃饭的艺术了。它们可能各自在盘子里的时候不美,但现在经过“心灵手巧,心中优雅”的人一组合,就产生了别样的美感对么?于是这饭就好像更好吃了。当然,玩乐归玩乐,只不过吴朝在有心事的时候往往也不再追求美感,只求快点饱腹,于是索性就低头猛扒饭了。心下还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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