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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3/3页)
>这个世界,与路日就所熟识的帝国不太一样。帝国军队,正规成体系。八十六个星系的世家和财阀,将三千舰队的势力划分得严丝合缝,不容外人丝毫插手。以至于当初帝国太子刚刚授封,居然能够突破重重阻碍,着手创建护卫整个星际的A-31舰队,都显得如此不可思议,足以作为勋章,点缀他光辉灿烂的皇室血统。但对于这个世界,乱世割据势力多如天上繁星,只要能布施粥场,足以换得许多流民任劳任怨效力。眼下称雄的四方草莽,麾下军队大多就是由这样的流民组成,虽然声势浩大,实际却不堪一击,很大程度上只是军队裹夹着百姓前进。“比如,北地狼王杨秀。”路日就道,“他号称二十万大军,能拿出来应战的不过只有手下最亲密的三千亲兵,草莽中的势力多以小依大,因为他的势力居北境魁首,将其捧至高位。”他抬起眼睛,日光反射着他黑色的眼睛,剑芒般的亮。虽然路日就和系统玩笑说要和主角私奔,但还不至于偏离主线,随便下山。名义上是为盖州州牧的邀约,解决如今危害国境的北地狼王杨秀手下的第一高手白凌趾。实际上是为让主角见见世面,如果没大碍,赶紧推动主线。越珩将剑抱在怀里,默默地听着他讲。路日就瞥他一眼,道:“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既是师父所授,听从便是。”越珩答。切。“如今朝廷北方战事告急,若有天命,便在北方。”路日就冷淡地说了一句,看见越珩猛地抬头向他看来,表情一瞬间惊愕,却不再言语。北方确实是主角的天命所归。殷昭帝越珩一生中最出彩的战绩之一,就是率领着八人直接冲入北地狼王杨秀的二十万大军中,硬是击破对手的亲兵阵营,将那位如今大好人头还留在脖颈上的枭雄绞首,而后平定混乱,将北地归于自己治下。从通州到盖州的路不远,只是如今世道混乱,为了防止越珩的身份惹上多余的事情,他们并未选择走官路,一路上自然不乏劫道强寇。仅凭实力来说,在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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