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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4 (第1/3页)
在打服气其他叛军的时候伤了腿,最近正在修养调理。秦不昼本来是个猎户,后来莫名参了军,又莫名成了叛军头领。他对待敌人冷酷残暴,对待手下严苛至极,但是对待百姓却如沐春风,因此很受民间喜爱,许多人口称其为承泽君王,对齐颇为爱戴。大永王朝有个这样的国君,能支撑到今日除了先皇留下来的丰厚国库以外就是一文一武两位权臣。丞相莫半知,元帅陈听涛。莫半知就是本文的男主,莫半知是他的文名,平日自称叙生。没有几人知道他的长相,只知道年纪不过加冠有余,为人冷静睿智。男主这次乔装打扮随商队出行,本想探听叛军的消息,却在中途被手下下了蒙汗药,打算交给叛军。但出卖他的手下在把他交给叛军前就被打劫商队的土匪乱箭射死,临死前留下一句“朝廷走狗丞相莫半知就在商队里”。虽然没几个人肯信,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叛军赶跑了土匪,然后将商队里所有年纪四十以下的男人都扣押下来。男主起初不愿,被秦不昼直接从马上拽下来扔地上,才发现自己中了蒙汗药。不过幸运的是,男主在被关柴房的时候被秦不昼的妹妹发现,秦不昼的妹妹觉得他为人正气,一定不是朝廷走狗,于是提议让秦不昼把他收了当文书郎。因为秦不昼很没文化,目不识丁,连战役总结都不会写。妹控秦不昼自然是答应了。男主身份没有暴露,于是在叛军中隐藏身份留了下来,取信秦不昼,最后在战场上临阵改变秦不昼的文书,成功作为内应平叛。皇帝龙颜大悦,重重赏赐了男主,男主一生权势滔天,人皆敬畏。让秦不昼觉得恶心到不行的不是人物崩坏,不是这结局,不是行文之间的小学生文笔,甚至不是男主背叛了秦不昼使叛军全军覆没还被作者叫好的行为……而是原男主居然和公主成亲了居然还说秦不昼的妹妹是自己真爱,就算她哥哥是个叛军也不会嫌弃她的?秦不昼的内心:喵喵喵喵喵喵喵??!什么鬼??这恶心的情节让秦不昼简直如鲠在喉,要不是他现在腿受伤了恨不得在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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