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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第3/3页)
br>野狼顿时整个人都僵硬了。远远地,传来了摩莱尔领主的喊声:“您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一边可是古战场的遗迹,底下都是一些几千年前的尸体,另外一边才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只可惜,摩莱尔领主注定只是在自说自话。因为这个时候,他的两个听众是绝对不会搭理他的。阿斯蒙蒂斯是因为根本就不在乎其他人,而野狼……野狼满脸通红,根本就没有办法将注意力转移到手臂以外的任何地方。阿斯蒙蒂斯的舌头从伤口上舔过,潮湿而又柔软,带着炽热的气息,野狼顿时敏感得全身的汗毛都倒立起来了,浑身上下的肌肉都紧张得绷了起来。野狼对他人的亲近是很排斥的,他条件反射地想要拔出匕首,但可气的是,阿斯蒙蒂斯竟然完全没有一丝防备。但凡阿斯蒙蒂斯做出任何一点让野狼感到威胁举动,野狼都不会犹豫,将他就地拿下。但偏偏,兽性十足的阿斯蒙蒂斯,本该对危机有着远超常人的灵敏感觉,但此时却好像突然感觉失灵。置身于野狼骇人的煞气之下,他却丝毫不受影响,继续认真而又仔细地舔着野狼的伤口。阿斯蒙蒂斯一点点将已经凝固的血迹舔干,一寸寸划过他的肌肤,舔舐他皮肤下的血肉。明明做着这样的事情,但他的表情却极其严肃认真。那专注的模样,仿佛即使一刻世界毁灭,也没有比舔伤口更重要的事情。野狼的手久久停在半空中,愤怒的瞪着阿斯蒙蒂斯的脸。但是久久的,久久的,野狼的手就是没有办法拍下去。然后,他的整条胳膊都酥麻了。野狼心里不由暗骂,这混账的唾液一定是由蚂蚁组成的,不然为什么会舔得他这么痒。而且不但伤口附近麻麻地,全身上下都怪怪的。又痒又麻,野狼觉得自己的脚都有些发软了,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然后,直到这个时候,野狼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一个关键的问题:阿斯蒙蒂斯为什么要舔他的手?似乎是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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