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攻又在刮腿毛_分卷阅读7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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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8 (第3/3页)

吃饭的地点。

那餐厅并不是很出名,但是胜在有两人独立包间。

要是一时情难自已稍微亲热一下也不会被人围观,咳。

临近叶景风下课,林哲发消息告诉他,自己会在学校门口等他,然后两人先去拿好林哲订好了的五寸蛋糕,直接去餐厅里吃晚饭。

到了餐厅里点菜,林哲豪气地要了两瓶一百多元的红酒。在家里几乎没人懂酒喝酒的情况下,林哲觉得一百多的酒已经属于非常非常贵的了。

大学时期林哲出去玩时经历过两三瓶啤酒下肚但没有喝醉的情况,所以他非常自信自己的酒量还不错,今天这气氛喝不了啤酒,那就来点红酒助助兴,要是能把叶景风喝倒了,那就……嘿嘿嘿。

常言道,酒不醉人人自醉。有叶景风在身旁,林哲便已经醉了三分。

更何况林哲的酒量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优秀。

量变引起质变,三瓶啤酒或许对林哲来说没有到达喝醉的临界点,还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和语言,可是三瓶半就不好说了。

能让林哲喝醉的,恰恰就是这三瓶之后的半瓶,但是他之前没有机会尝试到。

红酒的度数远比啤酒来得高,林哲在今天之前喝过的那些啤酒不过三五度罢了,可今天喝的红酒可是要十三五度那么高。一人半瓶下肚,林哲就已经来时晕晕乎乎了。

偏偏他觉得他可以。

因为在之前三瓶啤酒的尝试中,林哲没有喝醉但是也出现了一段时间头重脚轻的时刻,所以今天他不以为意。

叶景风见他眼神飘忽,当下就劝道:“哥哥要不别喝了?喝多了明天早上起来会不舒服。”

林哲头很硬,瞪叶景风:“就买了两瓶,这、这起码得喝完吧?你是不是不行啊?”

林哲这一瞪跟抛媚眼似的,叶景风默默受着,从头顶酥麻到了脚尖,给林哲倒满了杯子不再劝阻。

毕竟,等会儿林哲就能知道叶景风到底行不行了。

第二瓶喝到一半,林哲显然话开始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着平日里的琐碎杂事,还不忘表白一波叶景风。

“小风啊,上回那啥,什么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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