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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1/3页)
他可以让自己的红籽、甜滋滋以及金子用别人很珍贵的东西来换,但是却不认同自己必须要花费很大的代价去换取别人的东西。他们熊族部落,想要什么都是用抢来的,就算是交换,也是用自己最小的牺牲换取对方最大的利益。不过,就这么放弃了这个东西还真是可惜,要不然,将那个人引诱到他们部落里来?反正那小子长得还算不错,再不济,男人也算是个劳力……“他说的没错,这是不可能的,”邬迪看着对方用那明显带着不怀疑眼神看着恭,脸色一下子就黑了,张口就来,“因为,这是我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什……”“什么?!”“定情信物是什么?”******从离开到回到游河部落,邬迪一行人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其实大部分时间都用在赶路上了,真正交换的时间只用了一个白天。虽然没有换到那个很贵的“甜滋滋”,不过知道了那是蜂蜜也没什么了,毕竟虽然蜜蜂蜇人,但是如果想要吃的话,还是有办法的。邬迪的奶奶的姐姐家就是养蜜蜂的,他可没有少吃免费的蜂蜜,也学了不少取蜂蜜的经验。没有甜滋滋,邬迪还是用他的梳子和干蘑菇换了一小口袋的红籽和那块黑色大石头,另外用多余的数字、干蘑菇和“渔网”换了两张狼皮,两张羚羊皮。游河部落拿出来的陶碗赢得了人们的追捧,十只陶碗,居然为部落换回了几十张厚厚的兽皮、五大包草药——这是经过了邬迪挑选的。而毫无疑问的,游河部落这次也被熊族部落的人盯上了。只不过他们交易的快,熊族部落最后只在游河部落这里交到了两只陶碗——但却换得了两碗“甜滋滋”。相比之下,邬迪看起来就很“赔”了。不过,在别人看来并不是很划算的买卖却让邬迪自己乐个不行。先不说他发现那个红籽其实就是高粱——这种东西无论是煮来吃,用茎秆做工具还是用其他部位来酿酒,那都是妥妥儿的!更不用说那块不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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