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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一进贫民区,车速就被迫减缓。不时有几个全身脏兮兮的小孩站在路边好奇地观望。程霄一手扶方向盘一手夹着菸,嘴里喃喃抱怨:“也亏你想得到,居然得跑到这种地方来。”“没办法。我呢,其实是个挺念旧的人。”李念恒专心致志观察窗外的景色,经过一间脏乱阴暗的蒸饺店时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哎呀真怀念,当初在这里偷东西吃总是被老板追着跑十几条街。”“你还笑得出来?那个卖饺子的大叔下手可狠了,你哪次不是被他揍得爬不起来?”程霄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像在看神经病似的。“是吗?”李念恒看起来还是很开心的样子。“老板揍人疼不疼我倒是忘了,只记得他家卖的饺子特别好吃。”尤其是那会李念恒只要挨了揍,程霄就会把自己偷到的吃食分给他,这样一来就算挨了打也不疼。“只记得吃的不记得疼,该不是给打傻了吧。”程霄喃喃自语。车子驶过店铺,拐进两个路口外的深巷,在一片破败的砖造楼房前停下。“就这里?”“就这里。”“老样子?”“嗯,老样子。”这栋楼不知道盖了有多少年,一楼几乎已经塌了一半,里边楼梯也垮了。歪斜的门扇随着冷风一晃一晃,里面砖土散落一地,烟尘弥漫,完全没法住人。倒是楼房二三楼的结构还算完整,里面的住户干脆搭了个铝梯从窗边直通地面。程霄和李念恒顺着铝梯爬到三楼,又踩着三楼的窗框翻上顶楼。顶楼一间铁皮搭建起来的小屋,就是他们共同生活了好几年的地方。“愣在那里做什么?进来啊。”程霄站直了身体,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看着李念恒走向那间铁皮屋,取出钥匙开门,回过头向他招呼,霎时间有种时空异位的错觉。屋里还算干净,李念恒大概费了不少力气清扫过。他们搬走之后,里面只剩下一些简单的家具,衣柜、桌椅、床架,全都整齐地堆放到墙边。房内绝大部分的空间都被几组机器给占据着。当前的全息通讯设备其实占不了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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