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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3/3页)
从谁身上继承来的了,反正不会是那个老是在群里发美食图的裴叔叔。阮心没有带两人回家,而是驶入了最繁华的市中心,带他们吃饭、逛街、买衣服。裴以尧的衣服一贯都是阮心买的,但裴以尧最不耐烦逛街这种事,今天正好陈听也在,所以阮心就直接把俩人拉来了。“正好要换季了,该买的还是得买。男孩子多打扮打扮是好事,穿着得体是礼貌,听听你说是不是啊?”“是。”陈听看了眼板着脸的酷哥,明智地选择抱大腿。阮心就喜欢陈听这乖巧劲儿,虽不是热情的人,但相处起来就两个字——舒服。于是三人逛着逛着,就变成了阮心跟陈听走前头,裴以尧在后面拎东西。这些东西里,有一些还是买给陈听的。开始逛街时,陈听就猜到阮心肯定要给他买东西,所以悄悄给他妈发信息询问。他妈对此很豁达,说阮心不是外人,只要不是送特别贵重的东西,收下也无妨。阮心也很有分寸,给陈听挑了身衣服再配双鞋,别的就没有了。裴以尧倒是添了很多东西,且毫无发言权。阮心根本不问他喜不喜欢,因为裴以尧对于穿什么、用什么,一贯是无所谓的态度。哪怕你给他一顶杀马特假发,他也至多冷着脸扔进垃圾桶。只是在给陈听买衣服时,阮心纠结于买蓝色好还是买粉色好,正举棋不定时,裴以尧忽然开口道:“粉色。”阮心诧异地看着他——你吃药了?裴以尧不动声色,仿佛刚刚说话的并不是他。陈听也有些诧异,没想到裴以尧这样的酷哥竟然喜欢粉色,但他还是要努力争取一下:“我觉得蓝色挺好看的。”阮心回过神来,又把两件毛衣往陈听身上挨个比了比,说:“好像是粉色好看一点,买粉色吧听听?”陈听艰难地点了点头。他不是不喜欢粉色,而是粉色使人粉嫩。他陈听,最不缺的就是这两个字了。买完陈听的,阮心又去挑裴以尧的毛衣,于是等阮心再次询问陈听的意见时,陈听看着一件纯色毛衣和一件印有绿色像素风小恐龙的可爱风毛衣,果断选择了后者。来啊,互相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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