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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闭着眼。虽然看不见,但万辛平时还是像正常人一样睁着眼睛,眨着眼皮,若不是双眼无神,看起来跟正常人是一样的。“感觉好舒服,舒服的我都想睡个午觉了。”张泽森擦到万辛坐着的那里,拿拖布把拍了万辛腿两下,万辛把腿抬起来,听着张泽森擦完自己脚底下又把腿放下。“你放假在家就是打算天天看书天天看书吗?这点咱们倒是兴趣相投。”张泽森在擦地,自然不可能还跟万辛聊天,于是万辛就自己坐沙发上闭着眼跟张泽森说话。“我在家也是一直读书,不过我不爱听书,感觉没意思,还是自己读有意思。可惜盲文书太少,我的书都是让人专门翻出来的。”“我长这么大很少出门,小时候有时会觉得没意思,但长大些就习惯了。”“我是天生眼盲,生下来就什么都看不见,我也不知道所谓的什么红色白色绿色黄色,我就知道我面前的是黑色,我也不知道‘看’到底是什么,是怎么样。”张泽森擦完地,用手机问他不回家的话家人会不会担心。万辛不解地说:“我一直都在家啊。”张泽森闻言拿手机磕了下万辛的脑袋后走回书房看书了,万辛则坐在沙发上摸着刚被磕的那里,想着如何让张泽森“走出”这个房子。他觉得如果自己提出去外面玩玩张泽森大概是不会拒绝,但张泽森心中定是不想出去。张泽森是有些自卑的,可他的自卑不是对自己,而是对其他人。他认为全部的人都不会接受他,都是对他所抛弃的,相对的他也就不再去因为想要接触从而走到外面的视野中,张泽森认为没有必要。既然没有人会接受自己,那又何必再去费力不讨好,让人围观。于他自己而言,也省得出门,不如看书。万辛虽也不爱出门,但他是不同的。自小生活在黑暗里,他对这个世界并不好奇,他接收信息的来源仅于手触,耳听,嘴尝以及整个身体对周围微妙的感知。这些方式中他最喜欢的则是用手去摸,真正的去接触,所以他选择了读书。虽不爱出门,但他还是会同父亲去会客,同母亲去听音乐会,同兄长去划船,而这些也是会乐在其中去感受去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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