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梦到那个混蛋渣了我!_分卷阅读3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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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6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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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笑着摇头,坐在椅子上抬起下巴看向曲谌:“你觉得呢?”

曲谌没说话,只用行动回答。

他拿起桌上的话筒,走到屏幕前。

“喔——”

“噢——”

大家怪叫。

前奏响起,林森仰头看着曲谌。

包厢里只留彩灯亮着,视线很暗,五颜六色的光束变换着角度,晃得人脑袋发晕。

曲谌的脸在光影中时隐时显,他的眼眸黑沉如墨,光线打在脸上的时候,眼中仿佛有璀璨星辰。

林森却有些头脑发昏,他喝了点酒,但并不多,本该是清醒的,可是此刻与曲谌对视时,他却觉得自己有些醉了。但他还记得自己的小心思,将椅子转动到自己对着屏幕时,唱出第一句:“明年这个时间,约在这个地点。”

唱完,略带挑衅地看向曲谌,曲谌却十分淡定,用略有些沙哑的声音唱到:“记得带上玫瑰,打上领带系上思念。”

曲谌唱的是女生唱的部分,林森本想看他窘迫的模样,但他那样平静,也丝毫没有可以压低自己的声音,林森便觉得自己实在无聊,便认真对唱起来。

这是林森第一次听曲谌唱歌,他们认识那么多年,但关系好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而且他们上高中的时候ktv还不像现在那么多,年龄也没有到,林森高中时期从来没有去过ktv这样的地方,以曲谌的性格,更不会无缘无故唱歌。

林森本来觉得曲谌这样性格的人,唱歌应该也会平平淡淡毫无感情的,却没有想到他的表现让人惊艳。

曲谌唱歌的声线要比正常说话低一些,声音沙哑而低沉,歌声中饱含感情。

对上他的目光,听着他的歌声,要不是还有点理智在,林森简直要以为自己对曲谌来说真的是最珍贵的了!

一首歌唱完,掌声雷动。

众人的称赞完全是冲着曲谌去的,夸赞林森都是顺带的。

林森十分理解,他有一把好嗓子,但是唱歌时感情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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