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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3页)
柔和的侧脸。他沉思的时候没什么小动作,只是静坐着仿佛发呆,但短暂凝滞后飞速移动的指尖却能证明他的思绪始终清晰。他不常使用鼠标,相比起来更偏爱触控板,用大拇指的指侧滑动和点击。他工作的时候爱喝水,喝很多次,每次一小口。他空闲的时候会翻看我的书架,而且看着看着就会露出微笑。屋子里多了一个人之后,到处都沾染了他的习惯和气息。早晨醒来能感受到身边的凹陷,有时候我们会有一块皮肤贴在一起,有时候他直接窝在我的怀里;我掀开被子的角度不能太大,因为冷风会让郑哲发出不满的呢喃;洗漱台上放着他的牙刷和杯子,他的毛巾搭在我的毛巾旁边,有时候我能一边刷牙一边盯着他的东西出神;我煮早餐的时候要多加一个人的分量,在阳台拉开身体的时候郑哲起床然后睡眼惺忪地路过我去卫生间,而我总是不自觉地注意他漱口的声音。他用的牙膏是薄荷味的。那上面印着我看不懂的文字,但我知道它是薄荷味的,可能还有些苦。因为郑哲出来的时候我通常都跑完了步,会做一些简单的活动平复身体,而郑哲会站在一边看一会儿,在我结束时候给我一个吻。他住进来之后我的生活几乎没有多少改变。但是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每一天,在早餐和游戏之前,我知道我在等待他的吻。那当然不是说别的事情就不重要了,我是说早餐和游戏。他不是一个更有趣的事物,他也没有成为我的重心,实际上我们其实甚少交流,因为——这很奇怪——我们总是及时注意到对方所发出的任何无声的讯息。但我偶尔会觉得……如果我的人生是个游戏,那郑哲就是我的补丁。他严丝合缝地补足了某些部分,没有完美到“另一个半圆”的地步,要那么完美的话还是挺可怕的,所以现在就很完美。以至于我们住在一起半个月之后,我才意识到已经过了半个月。没有摩擦。没有争吵。没有足以引起不悦的意见相左。我们在这半个月里做了五次,前四次是他主动的,最后一次是我主动的。三次没有戴套,两次有。在客厅,在厨房,在卧室,在我狭窄的浴室,在深夜的阳台。没开灯,没拉窗帘,贴着落地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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