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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的热气能看出是冬天,但那吃大排档的人不拘小节把酒言欢的样子却让人觉得分外温暖。照片下小小的一行字“暖人心腹作者:周泽亚”。向冬晨摸着那小小的三个字,想起以前的种种,笑了。向冬晨从小时候就是个很平凡的人。长得很平凡,丢人堆里就找不着了。单眼皮,薄嘴唇,额头上偶尔会冒一两颗痘痘,皮肤却算白净,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颊会有一个酒窝,看起来很乖巧。身子很单薄,总让人觉得病怏怏的,个子也不怎么高。他的家庭也很平凡,甚至可以说不算好家庭,他从小记不得妈妈长什么样子,只在懂事后听周围的那些老邻居说生下他没几年之后就跟一个有钱人跑了。冬晨不恨也不怨,有些事本来就不是自己可以做主的,尤其是出生。所以向冬晨从小就和堂哥还有爸爸,三个人住在一起,向浩淼虽不是他的亲哥哥,又比冬晨大四岁,但从小也是没爹疼没娘爱的孩子,因而三个人在一起,倒也凑合。他们住的地方也很平凡,叫螺丝巷。那巷子就跟螺丝一样小,所有邻居都抬头不见低头见,巷子里也没出过什么人才,和他本人一样的平凡。可能是与家庭的教育有关,向浩淼从小上学就是插科打诨,初中毕业之后直接辍学了,跟着巷子里一帮同样没什么前途的孩子在外面混日子,也不知天天忙些什么。那时候向冬晨看着心急,但自己的父亲却一直没有刻意的阻止过什么,他总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该怎么样的就怎么样,只要不杀人犯法就行。向冬晨虽然乖巧,但在学习上真的没什么天赋。高中磕磕绊绊的上完了,家里也没钱给他花钱买大学来上,所以早早的入了社会,没什么稳定的工作。做过服务员、卖过假烟、送过牛奶…拿着那些微薄的工资战战兢兢的过日子。上帝垂怜,在向冬晨这样一个平凡的人生中,总算发生了不平凡的事情,认识了一个让他生命不再平凡的人。那是很久前的一天了,那时候刚刚入冬,整个天空都灰蒙蒙的,让人提不起精神。那年他二十一岁,正是最好的年华。向冬晨在一家服装店里卖衣服,因为自己的老实本分,所以这家服装店的老板还算喜欢他,向冬晨也在这里呆了算是比较长的时间。这些日子他忧心忡忡,因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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