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个mr.right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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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3页)

志呢?

程清乾被文学细胞极为匮乏的爹连用了两个成语给刺激了,联想到那些拯救世人的大英雄,是啊,我是要拯救世界的,我怎么还能呆在高中里呢?这和我的人生设定不符啊!

于是,程清乾开始吃肉了,开始不谈恋爱了,开始不玩游戏机了,他觉得那是小孩子们才玩的,他是要拯救世界的英雄,怎么能玩这么低级的游戏呢?

于是中二时期的程清乾决定让自己早日成为大人的行列。

抽烟喝酒混黑社会,并在心里开始歪歪,让哥来拯救你们吧!

于是程清乾被退学了。

程清乾的爹来局子里领程清乾的时候手指都是抖的,抽起警察局用来打扫卫生的扫帚就对着程清乾挥了过来,打的真是噼里啪啦响,警察拉都拉不住。

程清乾可怜兮兮的睁着泪汪汪的大眼睛,说,我是要拯救世界的人啊!

程清乾的爹突然就说不出话来了,扫帚一扔,抱头痛哭起来。

一旁的警察先是觉得好笑然后又觉得可怜。

但那时候程清乾的中二病还没好,他坚定地认为自己是有历史使命的,所以,他包袱款款,离家出走了。

出走没多久,程清乾打电话回家才知道他妈已经给他气病了,他爸恶狠狠的说,走了好,走了就别再回来了,滚!

滚就滚,程清乾撇了撇嘴。

后来,程清乾在千辛万苦中度过了中二时期,虽然后悔,但却不想回家了,只是定期打电话报告平安。

每次程清乾的爹都要吹胡子瞪眼说要断绝关系。

叹了口气,程清乾甩了甩脑袋,从不堪回首的往事中回过神来。数了数盒子里面的钱,又叹了口气,再看看身边捧着一杯冰奶茶喝的香甜的年轻人,再叹了口气。

程清乾顿时觉得自己今天长了好多皱纹。

他在外游荡了半年后就定居在了X市,他很喜欢这个海滨城市,喜欢这个带点咸味的有些吵闹的但却很有历史的城市,他喜欢X大,喜欢它的校园和意气奋发的学生。

如果他能再回来读书,他一定会选择这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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