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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6 (第1/3页)
赫尔曼,农场那边会把提前预定好的货物装好,第二天送到店里来,客户自取。“所以说,我的工作就是卖的越多越好。”凯瑟琳做了最后总结,简单直白。木子煜点点头,这个员工很聪明。凯瑟琳帅气的一撩长发,气势如虹的说:“我懂了!”要卖,要多卖!威尔帝走过来,点了点木子煜的空间纽,“我给你换个别的好不好?”“不好,”木子煜不高兴的一扭脸,开始胡说八道,“我那十一岁就跟秃头大叔跑掉的未婚妻告诉我,做人先要为自己着想,到了手里的东西绝对不要拿出去。”威尔帝眼皮子抽了抽,“你哪来那么多未婚妻!才十一!”木子煜耸了耸肩,一副你这种人根本不懂我忧伤的优越感,“我小未婚妻长得可漂亮,金头发蓝眼睛,腿长个子高,就是突然跑了,我追都没处追。啊!忘记跟你说了,我小时候得了很严重的病,发了好几天的烧,好了之后七岁之前的事情都忘了大半,现在记性也不好,我总记不住人模样。”说的跟真的一样,平时看起来不会撒谎的人,其实才是最会骗人的一个。威尔帝就感觉心口被戳了一刀,现在也分不清木子煜是不是跟他开玩笑,总之那句追都没处追,让他心口疼了一下。目光落在木子煜略带懊恼的眼睛上,威尔帝的眸底闪过一分探究,忘掉?木子煜:“呵呵!”眨眼间一年一度的狂欢节终于到了,在威尔帝被的催生之下,玫瑰花终于如期开花,到了要卖的时候。木子煜拿着一个大大的广告牌,用荧光笔在上面写玫瑰花的数量所代表的含义,1朵:一见钟情,2朵:比翼□□,3朵:我爱你,4朵:誓言、承诺……这些他都是在网上查的,鬼知道是从哪里流传起来的,反正年轻人信了,这就是真的。木子煜的字很漂亮,有种硬笔书法的样子,写的就像他的人,外柔内刚,漂亮的笔画中暗含犀利,细细品味别有一番风骨。在这个电子书已经代替纸张的时代,很少有人再去花费功夫练字,木子煜这一手就显得更加漂亮。赫尔曼见他写的好看,感兴趣的问:“你练了多久?”木子煜摇摇头,“不记得了。”上一世从小就练,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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