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天外对吃货的恶意_分卷阅读2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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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5 (第1/3页)

    到了西城区公安部门经侦支队,希望食物联合执法大队协助对蒋氏牛肉案亚硝酸盐超标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进行认定。

这份函转到了叶小阳所在单位的法规科,法规科组织原来的办案人员即杨竹、叶小阳,检研所的几位专家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

叶小阳单位的食物检研所就在单位大楼的下面几层,法规科在十层,会议安排在了十层的一个小型会议室。

法规科一个戴眼镜的小青年将蒋氏牛肉案相关材料发给了参会人员,包括公安部门转过来的函、基本案情简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和条款,资料条缕清晰又很简单明了,叶小阳忍不住多看了那个小眼镜几眼。

不过这小眼镜看着不苟言笑有些木讷,嘴上像栓了阀门一样,也不知道这材料是不是他准备的。

没一会法规科科长进来了,是个身形消瘦干练的近四十来岁的女的,就坐后看门见山便道,“今天我们大家要对蒋氏牛肉案里亚硝酸盐超标的牛肉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进行讨论研究,小吴准备的材料都发给大家了,大家看一下。”

“这个案子还是很简单的,就是亚硝酸盐超标几倍的牛肉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从而判断是否涉嫌犯罪。说到底实际上是个技术问题,法律上面是很简单的。孙专家,你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孙专家是个身形干瘦、上了年纪的女性,披着一头单薄到肩、有些干枯的波浪发,带着一副眼镜,听言翻了翻手边的材料,抵了抵自己眼镜道,“前几天我们收到了法规科从公务系统里转过来的材料后,便查阅了些资料。单从技术上而言,亚硝酸盐成人口服的最低中毒剂量约为0.1g,口服最低致死剂量约为1.0g-5.0g。”

“蒋氏牛肉案中亚硝酸盐检验结果为144mg/kg,根据白果城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居民全部动物性食品的平均摄入量为188.2g/天,以此测算,通过该食品可能摄入亚硝酸盐为每天0.027g,低于成人口服的最低中毒剂量。”

“从技术上而言,本案的蒋氏牛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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