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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第2/4页)
不动就脸红,小小声地说我不疼哦筱姐,你陪我回家好不好。 我正有此意,我要拿棍子把大黄狗的牙打碎,腿打断,让它欺负易矜,放学铃一响我立马提着易矜冲出了教室。我们班魔王没资格让我停下复仇的脚步,她在后面追着,鞋跟噔噔噔夺命连环call,威胁我不回去就等着请家长吧,我不管,反正林盛也不会来。 但当我像火箭炮发射到小巷后,我又萎了。我他妈怕狗,我什么动物都怕,易矜牵着我的衣袖说不怕筱姐,我陪你回家。他看起来有一种故作欢快的慌乱。我硬着头皮让他后退,大黄狗原先躲在垃圾桶后面,一双耷下来的眼睛警惕地注视我,我手里没武器,想着不如就捉住它打几个巴掌让它长点记性,我还没伸手,那狗敏捷得很,一下借力跃出去,从我身边溜走了。有一块深红色的石砖被它踢到我脚前,我定睛一看,那上面沾满了血,不知道是不是人血,我瞬间就喘不过气来,掐着自己的脖子跑到电线杆旁干呕,眼前天旋地转。我听见身后的易矜爆发出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他说筱姐我错了。我没心思琢磨,嗯嗯两声算作回应,乖啊不哭了我现在送你回家。他埋在我肩颈里寻求安慰,边哭边软糯糯地道歉,我以为他这是叫什么创伤后遗症,被吓的。 复仇大计无疾而终,一个星期后我趴在课桌上玩易矜的手指。他的手真该切了摆在博物馆大厅展览,我会成为全世界第一个爱上他的游客,为了握住他的手不惜砸烂橱窗实施盗窃,激昂的红色警报声预告了我们的命运,我被关进监狱,他被重新装进玻璃柜,警官审讯时问我为什么这样做,我看着他酷似林盛的脸,说因为好看,“林盛”说你放屁!死到临头了竟然还不讲实话!由此可见,美并不能免去一切的罪,甚至会让人丢掉性命。 蒋慕然的手也好看,还他妈性感,他喜欢夹我舌头,我一舔他鸡巴就硬。易矜的我没舔过。我盯着他不断颤抖的睫毛,轻轻吻了一下他的手心: “那天为什么说自己错了?” 现在由我来审讯易矜,犯人易矜因为心虚不敢与我对视,白皙的脸蛋变成粉红色,我继续亲他,问他伤好了没有,不回答我就把他的手指咬断吞胃里,他嗫嚅着说好了,我提起他的裤腿粗略观察了一圈,摸上去的时候他抖了一下,确实快好了。可我总感觉哪里不对劲,那天校医好像提到过什么但我太生气给忽略了——校医说,这伤看着不像是被狗咬伤的。 “……你他妈自己用石头砸的?!” 他被我戳穿,立马哭成男版林黛玉,还一脸委屈地求我不要讨厌他,他只是想要我陪他回家,亲亲他而已……我下巴惊掉了,要不是手边没有雷神锤,我能把这狗崽揍出屎,他真的好他妈会装。 开学要早起,天没亮我就起来了,把头发染黑烫卷——“对,我天生就是卷发”——我靠着这句话骗了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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