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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 (第1/3页)
仿佛漫无目的般慢慢翻着。我的目光最终锁在了一页上。那页的开端用淡蓝的字体写道:“[失忆咒[/”。我挪动视线,继续向下读去。“基于‘在没有医疗许可的情况下,对他人施放失忆咒’已经构成中新增第3010条所列举的犯罪行为,本书将不添加施放失忆咒的具体操作步骤,只在此简述失忆咒的一些其它相关知识。“极度的恐惧、惊吓、悲痛、脑部创伤等一系列外因带来的后果,都有可能造成一个人的失忆。而在所有致人失忆因素里,唯有失忆咒的规律是可循的。“失忆咒只针对一点:让中咒者忘记施咒者。“但失忆咒的效用实际上远远超出上方说明的表意。它的效力范围拥有一个圆心——那就是施咒者。“中咒者遗失的记忆里,除了施咒者本人,还包括一切与施咒者相关的联想记忆。如果中咒者只与施咒者有着一面之缘,他可能只会丢失不到半分钟的圆心记忆,甚至察觉不到自己已经中咒。如果施咒者与他交集颇多,又或者令他时时思考、衡量与挂念,那么圆周扩张,大片记忆会在中咒同时被中咒者遗失,无论施咒者是否曾经真的在那段过去中到场。“相较于其它的失忆因素,失忆咒的特性使它保留颇为温和,也令人惊奇的一处:凡是被大脑划分为‘知识’的领域,它都鲜少被失忆咒的效力攻占。“据官方记载,失忆咒必须由施咒者本人亲解才能达到‘迅速、无害、全面地恢复记忆’的效果。不过其它解除失忆咒的方法在民间亦早有风传;有多名中咒者曾声称自己遇得良医,健康状况转为大好。”有关失忆咒的介绍到此结束。我把书推到了一边,躺倒在床上,在脑内列举我失忆以来的所有症状。它们每一条都能与书中的描述相吻合。我还列举了我的每一个围绕着卡拉扬做出的梦,幻想它们每一个都是真的。我草草地洗漱,食不知味地吃了早饭,刻意绕开了卡拉扬可能经过的路线,走到藏书室门前。我知道他从不在上午进入藏书室。我也不知道我要找什么。我在心里近乎苛刻地逼问我自己问题,把每一个蒙尘的细节都挖出来擦拭。我之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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