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还有眼前的狗血_分卷阅读3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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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 (第2/3页)

么。

或许是宋越年不看网络,倘若他稍稍涉猎一点,应当会知道“魂穿”这个词,说不定就会往那个方向想了。

吃饱喝足之后,林赫腆着肚子坐在座位上。

擦擦嘴,不知道这个时候该不该和宋越年说话,也不知道倘若说话,自己该说些什么。

林赫甚至不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应该去哪里。

昨晚和宋越年待的那件房子,自己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

假如就这么堂而皇之住进去,凭什么呀?自己和宋越年什么关系都没确定呢,至多不过睡过几次互有好感。况且在林赫心里,沈旷这个坎终究不可能说跨就跨过去了,而且往宽了说,宋越年还是自己杀亲仇人,住在那里,林赫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感到不舒服。

但是不住那儿又能住哪边呢?宾馆是睡不了几天了,马上那点钱就耗完了。没想到竟然有一天林小公子竟然会因为住在哪里而发愁。当真世事难料。

其实和宋越年同住,自己内心是有一点高兴的。

林赫很清楚自己高兴的点在哪里。首先宋越年长得好看,真真合他口味的好看,能天天看见真是一件挺让人振奋的事。其次宋越年对自己真的没话说,基本上提了一句的事情都办妥当了。当然这也仅仅针对林赫个人而言,宋越年对林家其他人什么样儿,林赫还真不能无脑恭维。

林赫这些日子经历的动荡太多,想要稳定下来,苦于没有能力。现在宋越年把一个机会摆在他面前,他却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这样的好意。

怕就怕宋越年送房子给林赫,不过一时兴起,自己不长住的。

假如是这样的情况,林赫就是无功受禄,白占便宜。

林小公子勉勉强强算个剩了几根风骨的人,这样做他并不情愿。

说来说去,林赫怕的是自己白白丢掉所谓尊严住进去,结果宋二爷对自己像对待他以前那些情人一样,想起来就看一眼,想不起来就算了,反正送东西了,也不算亏着你。

林赫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犹豫的东西可以用简单的“害怕”二字概括。

林赫琢磨了半天,最后决定先把宾馆里剩下那几天住了。不住放那儿也是浪费,不如把钱全花了再想办法。

这次真不是因为林赫心大才这么做打算的,而是因为林赫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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