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二 (第3/6页)
。 柯煜吃饭也吃得忒慢了。 人坐那儿慢条斯理地嚼,一口厚蛋吐司在他嘴里要嚼七八下,嚼完之后再缓缓喝口燕麦奶,没有任何紧迫的时间观念。 他还喜欢大早上吃烤得又硬又脆的吐司边,吃吐司边就得换成生饮水,接水时又得耽误点时间。 少爷还不乐意浪费,因为食物是固量的,固量的就一定得吃完。 林喜朝在一旁等得干着急,又只能硬生生憋着,她脑子里分神算着公交来的时间,具体到校的时间,身体时刻保持着随时能走的起步状态。 等到柯煜终于吃好,在她出门绑鞋带的时候,他又动作异常快,已经背上包走出前院。 林喜朝急匆匆跟上他,背上的书包因惯性砸向脑袋,起身时又重重坠向肩膀,她脑门都浸出了一点汗。 好累。 林喜朝关上门,赶紧追上柯煜。 在推开前院栅栏的时候,柯煜却停下来,抵住回弹性很强的栅栏门,偏偏头示意她先出。 林喜朝有些受宠若惊,小声说了句谢谢。 错身而过时,她闻到他校服上的柑柠香,是有些苦涩凛冽的冷调,在春日清晨里却显尽温柔。 林喜朝吸了吸鼻,已经在想象柯煜的夏天。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 半道她鞋带开了,在她蹲身绑鞋带的时候,柯煜跃过她,走在她面前。 林喜朝便大胆地跟在他身后打量他。 柯煜的冬季校服宽大,下摆长能盖臀,卫衣兜帽将背后“芙城一中”四字盖去一半。 这四个字总能惹得路人的艳羡侧目,人们靠一中的标识来辨别学生的家境及能力,好像只有这样的校服,才值得心甘情愿地日日穿在身上。 她突然想起二中的那些男生,校服上总是花花绿绿地绘着涂鸦,可以绑在椅凳上垫背,或是铺在上课偷睡时的桌面,但从来不会规矩穿在身上,以免挡住高调显露的潮牌logo标。 柯煜不是,他的每件昂贵衣物都被底衬在校服之下,仿若某种最为次要的日常快消品,拉链严密一扣,就是色彩单一的简单卫衣和简单T。 他身上背着的奢牌联名包,照旧沉甸甸地装着他的书本和课业,可以随意被锋利的桌角刮花,或是扔丢在行人穿梭的球场。 富贵浸淫出来的,大概就是身外无物的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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