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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8 (第2/3页)
是个非常健康洁净的模样。那时候上海的夏天已经非常炎热了。他是喜欢这样的夏天的,于是放在记忆里,久久不肯忘记。他在一瞬的时间里,就对鸣柳下了杀心,甚至为鸣柳想好了墓志铭;可也就在一瞬的时间里,他决定送鸣柳去阿美利坚。在他对鸣柳的无尽回忆里,他突然觉得疲惫至极,觉得自己真是爱惨了鸣柳。他们是乱伦,于是更讲究情爱,仿佛有了情爱,这些事情就理所当然。鸣柳从死到生,只在他的一念之间。李宋宪来上海,不是来捉奸的,他是来处理家产,准备把全家老少送出去的。欧洲是不能去了,那就到阿美利坚去,房产可以不卖,或许以后打完仗还要回来;股票债券统统卖掉,换成金条,家里的存款都转到花旗银行去。他现在不相信英镑,不相信法郎,他不相信任何欧洲人的钱。他甚至不相信美金,他只相信金条,只相信大洋。要打仗了,没有人知道这些钱以后会不会变成废纸,可金子是永远的。他本来想留下鸣柳,让他陪着自己共赴战场,可他现在后悔了,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后悔了。他舍不得把他那艳鬼样子的小弟弟送往前线,他舍不得让他穿着军装活在战火里。他要送鸣柳走,哪天他死在战场上,至少还有鸣柳记着他。他有这个信心,鸣柳一辈子都敢忘不了他。三、单恋文诸礼常常想,自己都这个年纪了,住在公共租界租界,工作也体面,怎么还和那些学生一起去闹学潮。她仔细想想,觉得大概是自己在香港念书的关系。香港到底和英国是不一样的,故而英国女人的第一要务--冷漠,是没有学地道的。所以她不仅做了学生运动,还做成了一个“地下抗日份子小头目”。倒不是对运动热情高,不过是因为她在学生中,算是自由的,没有父母管的。二十五岁的女人了,在红十字医院做内科,还去闹学潮,真当笑死了。然而笑也只能是自嘲,别人笑就是“关侬什么事体?”二十五岁的女人,居然还在闹暗恋。她想自己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口,等着别人家来追求,这和旧时小姐又什么不同?简直书都白念,浅水湾的海水都白游了。她自诩是风流的,不打算和男人结婚,也可以谈恋爱。可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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