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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3页)
客人,他绕过吧台,保持着稳健的步子,赶在纪轩自己晃荡出门之前,拦住了那家伙的去路。看了看身后地上一大串若隐若现的干果渣子,俞阳先一步替他推开店门,然后很有风度地扶着他的背,将之送到了店门外。“你住哪儿?需不需要叫个车?”他问。“不用不用,我喜欢地?。”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似的,纪轩拒绝。“有那么近吗?”“嗯……挺近的,我就住安定门。”“那叫挺近的?得两公里呢吧。”“坑坑坑使劲儿走,也就半个钟头,人类步行速度是可以达到每小时四公里的,上都科普过了,所以你看两公里半个小时能走完了!”俞阳坚信,突然“科学”起来,更证明这家伙是醉了。挑了一下眉梢,撇了一下嘴角,略作思量,他终究中了什么魔障一样,从口袋里,掏出车钥匙。按了开锁键,店门旁边那辆火红色的特斯拉闪亮了灯。“走吧,我送你。”他说。酒精这种东西,对人的控制力究竟有多大?或者说,其控制力恰好体现在会让人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力上?纪轩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每次喝醉,他都尽情享受失控的快乐,然后在第二天将前夜的种种,忘到九霄云外。酒后,他狂奔过,高歌过,正月在房顶上放过炮,八月在长安街边儿撒过尿,三月的夜半在居民楼里吹过哨,十月的凌晨在派出所门口睡过觉。他可以算大半个酒后无德的典范,但之所以还留了“少半个”的情面,是因为他不管借酒撒疯干了多神经病的事儿,也不曾乱过性,不曾对任何人非过礼,无论男女。他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只在酒精上头之后做着十足中二病的放肆举动,讨人嫌,却不犯国法。对于他的酒品,最熟悉也最没辙的,就数他亲爹,但他爹也不是全然没辙,终于在某一次逼急了之后,把那光着膀子躺在雪地里大唱“给我点儿刺激!大夫老爷!给我点儿爱啊!我的护士姐姐!”的二百五拖进屋之后,老爷子给瘫在躺椅里昏睡的不肖子剃了个秃瓢儿,让他当了好长一段时间的罗纳尔多。也许纪轩并没有那么二,因为在那之后,他虽说没有戒酒,却也没再喝到抽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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