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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 (第2/3页)
关注的意思,动作笨笨蠢蠢的,别提有多尴尬。但却反而将他健硕的身材衬得雕像一般完美,每一个停顿都是一幅画,让人看了眼睛都移不开。和王鲲鹏分手的时候他说过,再找的一定比王鲲鹏强,他一看林允琛这长相儿、这身材,可不知道甩了王鲲鹏几条街。当时就想着一定要把林允琛追到手。其实那时候也没有多喜欢,就是觉得他长得帅而已。对林允琛有了真正的喜欢的感觉,还是因为看他对季洋好。这种好,简直好得蠢、好得可笑,可让人看着,却又无比向往。从来没有一个人这么对待过他,圈子里也没有这么纯粹的人。可能因为被社会所不容、可能因为谁都看不到未来、可能因为挣扎在阴沟里,谁的心里都是满满的不确定、谁的心里都带着防备,几乎没有人会毫无保留地喜欢一个人、肆无忌惮地追求一个人。大家心照不宣的,谁也不会在对方的身上投诸太多的感情。聚散都是寻常,谁都没什么执着可言。他对王鲲鹏用了心、当了真,到最后只能弄得自己一身伤。可林允琛不一样。林允琛就像一束光,只要他出现的地方,就有希望。再消沉再死寂的心,只要看到他,都能活过来。他的勇敢、纯粹、固执、坚持,都让人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定。好像只要想起他这个人,就觉得心安。这样的人,一旦认定了谁,就绝不会背叛。这样的人,高尚得就好像一块历经千年却仍旧一尘不染的洁白美玉,让人只看一眼,便心生无限渴望。让人发了疯般想要靠近、想要拥有、想要一世沉迷。这样的人,就是他幻想过无数次的、能共度一生的另一半的样子。如今好不容易遇见了、好不容易和他有了交集,又如何只因一点点挫折就放弃?季洋的存在不要紧,好宝贝人人爱,只要打败对手不就行了?别看季洋每天嚣张得什么似的,实际上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因为他一没经验二没脑子。呵呵,想对付这样的蠢货还不容易?如此想着,便释然了些,又谨慎地继续跟。“你都没怎么吃东西,饿了吧?我们买点儿吃的打包回去?”这醉鬼居还能记得人吃没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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