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男友跑路了_分卷阅读11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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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6 (第3/3页)

断了自己之后的富贵生路?

更何况,他自尽的时间也不对。

萧随风是在周国灭了辽国两个月之后才从湖里把自己给捞起来的。初皑上岸后身体并未充水,更没有腐烂。林渊显然是刚刚投湖不久。

这一切,根本就不是什么“深感受辱、无颜面对父老”就可以说得通的。

更何况,林渊也没有父老。

初皑在这两个月里仔细地查过六七年前的“罪臣”,甚至把从别的地方弄来的俘虏都查过一遍,还问了萧随风这个土生土长的周国人,却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六七年前的大周风调雨顺民生安乐,朝野上下一片祥和,根本就没有罪臣和俘虏。

初皑:“……”

他在躺椅上伸直了腿,又略有烦躁地摇了摇手中的扇子。

林渊身上的疑点太多,他的身份就像是一把悬在自己头顶上的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而掉下来砸到的不仅是自己,还有萧随风和小舟。

林渊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不知道他做男宠之前在周国的身份,也就无法规避所有的风险。这是最让他不放心的地方。

他眨了眨眼,伸手挡着光看了看日头,估摸着萧随风上山打猎也快回来了,遂从躺椅上起身,摸进厨房里开始做饭。

晌午之后,萧大猎户哼哼着小曲进了家门,左手拎着一只脖子快断了的野兔,右手向上提着,拖着一个毛绒绒的还滴血的东西。

萧随风看见他之后就咧了咧嘴角,心情甚好道:“我猎了一只正在捕兔子的狼!”

初皑:“……”

他伸手把兔子接了过去,又凑过去毫不吝啬地夸了他一句。萧随风顿了顿,俯下身来亲了他一口。

萧随风在院子里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把狼皮放下,又从墙角抱来了茅草,塞进了剥好了的狼皮筒里面,以防内里黏在一起,影响整张皮的质量。

处理好了之后,他俩便商量着明天去县城的集市里把这东西给卖了。

萧随风每次猎到大型动物都会把皮扒下来,之后拉到集市上去卖;平时猎到的野兔等小动物也会把皮留着,攒多了同样拉去卖钱,一来二去的也能补贴不少家用。

翌日一大早,他俩便赶往了县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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