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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3页)
的头发茂密了,骨骼长开了,肌肤也从病态的蜡黄变成健康的红润。健康的殷乐一天比一天美,像明珠被擦去了灰尘,光彩夺目。他的脾气也与日俱好,不再动辄打人骂人,加上费玄战功赫赫,忠心耿耿,他就积累起了真正的民望。看着殷乐一点点变好,费玄非常欣慰,仿佛亲手拉扯大了一头病小狼。病小狼还能交配,这又是双倍的成就。有一天,费玄正在河边玩耍,心血来潮,把手放在嘴边嗥叫起来。忽而和对面传来回应。费玄很兴奋,用狼语让那狼出来。于是灌木丛窸窸窣窣,钻出来的竟是手提野兔的殷乐。殷乐头顶沾着枯树叶,袖子和膝盖都有泥土,是追兔子时蹭上的。他提着兔子,挽起裤脚,露出白`皙健康的小腿,对着费玄短促地嗥两声,便把脚伸进河水里,涉水走过来了。上岸之后,他把兔子塞进费玄怀里:“我打的,送给你。”病小狼亲手打了第一只猎物,送给了配偶。费玄高兴坏了,搂住他的病小狼一顿亲,然后把人按在河边交配了起来。他们的生活大概就是如此了。朝歌还是朝歌,但有了病小狼,他就如同和在山林中一样快乐了。他的确按照山林的法则生活着。天邑商是领地,殷乐为配偶,士兵是臣服于他的外族公狼,其它方国为麋鹿野兔,而东夷劲敌,是危险的敌对狼群。这样看来,人类世界就简明易懂,清晰了然了。他以为这样的日子会永远继续,最大的危机是殷乐身体不好,会死在自己前面。他没意识到殷乐掌权了、变美了就会贪心,会想要一个懂规矩的人类而不是不服管的野狼做配偶了。他记得很清楚,变化发生在六年前。六年前,殷乐巡幸诸方国,有一次从西边回来后,就异常兴奋,说他碰到了一位十分可爱的小公子。殷乐这人,对自己的人类同伴戒心颇深,任何人在他眼里都“居心叵测”、“装模作样”。能让他精神亢奋夸一宿的人,实在不多见。费玄很感兴趣,就问那小公子为何可爱。殷乐抓住费玄的胳膊,道:“他劝我废人祭啊!他自己都活得朝不保夕,还劝我废人祭啊!我以前废人祭,太天真了,想用自由平等代替杀戮。不行,生产力太落后,根本不行。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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