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死病人_分卷阅读11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9 (第2/3页)

了,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一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么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的完全统一,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或多或少的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甚至连说话的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的一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不合格的恋人。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了解他喜欢吃什么,又讨厌吃什么。他们在一起了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了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一无所知。

这样的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真的爱过宋明轩吗?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自杀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一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的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一个和他极为相似的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了。

零号所说的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一样,他们有着同样的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了,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的究竟是一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一无二的灵魂。

“你喜欢吃什么?”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里维斯听到他的问题后怔了几秒,很快笑了一声,望着他严肃地说出不正经的话,但听他的语气,却很认真:“吃你。”

男人犹如雕刻般分明的五官俊美绝伦,眼里带着柔和的爱意,恍惚间他的身影和脸庞和宋明轩重叠在了一起,如同那日他在花房醒来对上的双眼——也是这样深邃的灰和黑,像是睡梦中注视着他的黑夜,偶尔闪烁出点点幽暗的光,如同夜幕里的疏星。

苏锦之忽然觉得眼眶酸涩发胀,却又控制不住心脏的悸动和缓缓升起的情愫,那点微苦的难过被涌上的甜蜜轻松遮盖,眼里的雾气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他耳廓一红,瞪了男人一眼把书从桌子上拿起来装作继续看的样子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