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_分卷阅读7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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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1 (第2/3页)

林小白趴在元睿背上,我觉察到镜头,转过脸来,看着镜头,干净面孔,神色淡漠,眉眼间有凛然傲气。

那时候的我常常是一副兴味索然的样子,因为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兴趣,觉得苍白无聊,我很难看得起谁。

如果让那时的我看见现在的自己,应该也会觉得不过是个平庸媚俗的废物而已。

我在自己反应过来之前,关掉了那网页,然后静静地坐了很久。

就在这时,屏幕右下角雪上加霜地弹出一条推送,说是前些天在黄峰的摇滚音乐会,元睿的蒙古乐队压轴演出,大获成功。而且裴东宇也低调参加了这次音乐会,被记者采访时说很期待跟这个乐队有合作。

偏偏是裴东宇。

我又打开网页,开始订飞内蒙古的机票,然后给叶宁的邮箱发邮件,让他转告纪容辅我要出门几天,不用担心。然后我开始准备行李,订好闹钟,睡觉。

从七年前开始,我就是这样,一旦心情不好就往元睿那跑,年年如此,元睿大我两岁,长得老成,又常年过着游牧生活,跟我看起来完全两代人。他和我走的是完全不同的路,他志在复兴蒙古音乐,并把民族音乐推向世界,他的音乐来自生活,所以平时像一个牧人一样在草原上四处流浪,追逐水草丰美的地方。他的歌里有草原,有鸿雁,有捕猎的狼群和万马奔腾。而我是自省,写来写去都是都市人内心的一点小情绪。爱情也好,梦想也好,焦虑也好,都是人心里的东西。

其实迄今为止,我写得最好的一首歌应该是,写都市的快节奏,用了音乐剧的技巧,听的人都说心里发慌,治好拖延症,可惜叶蓁改不掉童星时代古灵精怪的唱法,削弱了这歌曲主题,多少算毁了。

我和元睿的风格看似没法比,其实很好比。他已经在他那一类做到极致,我没有。

我又想起我十八岁的眼神,那时候我以为自己天下第一,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这平庸疲惫人群中的一个。

每思及此,夜不能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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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飞机上喝了一点酒,又吃下褪黑素,一觉睡到内蒙古。

在黄峰下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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