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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冠之下 第36节 (第3/5页)
r> 周五晚上,俩人坐在一起吃晚餐,唐蕴正追一档科教纪录片,梁颂对这种视频没兴趣,低头刷手机。 吃到一半,梁颂忽然“卧槽”一声。 唐蕴撇过头问:“怎么了?” 梁颂激动道:“你金主爸爸的公司上热搜了!” 唐蕴打开微博一看,向恒高管涉嫌强奸这个词条占据热榜第一。 “我去……”唐蕴眼睛都直了,不过点进去发现这位涉事高管并不姓匡,他顿时松了口气。 原博主叫“大胆走夜路”。 也就是受害者本人,叫张雨薇,她用一长段文字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向恒集团分部总经理李晓博性侵的起因和经过。 张雨薇称自己和李晓博是在一次聚餐中相识的,当晚李晓博就多次向她示好,随后展开追求。 张雨薇于两周后答应和李晓博交往,直到一年后才发现李晓博原来已有家室,并且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于是提出了分手,但李晓博并不同意,以“会和妻子离婚”为由,继续纠缠,张雨薇不愿相信,让他把留在她家里的东西拿走。 十一号晚上,李晓博带着水果刀上门,将张雨薇强奸,并且将过程录制了下来,威胁她胆敢把这件事情捅出去,那一定让她一起身败名裂。 张雨薇在长文的最后还说道:我的人生早就已经被你毁掉了,没什么好怕的,倒是你,从今往后,只有低谷,永无重生。 长文后面还配了好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此文一出,评论过万,绝大部分网友都在同情张雨薇遇人不淑,给予她安慰和勇气,劝她不要太难过,同时痛骂渣男,希望他得到法律的严惩。还有一些则在同情李晓博的原配和两个小孩儿。 与这条热门微博相关联的是警方的通报,确认已经将嫌疑人李晓博带回调查。 有网友在评论区质疑: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不是很难获得? 有法律界的同行向网友解释:警方不会随随便便抓人,通常是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会发布这样的通告。 言下之意是,李晓博的强奸行为是客观存在的,罪名大概率也是会成立的,就等警方录完口供,人证物证一起移交给检察院。 梁颂看完长文,骂道:“这人渣可真够坏的,竟然还敢威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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