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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3页)
然要去找戴维,反正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带走了,但我们首先还得带上马和手枪,对吧?另外,你还记得我们在地下室里看到的那个矿的位置吗?”吴有金猛地想起来:“那个……也是在地狱湖附近,你是说劳埃德侵吞的维纳的矿就是那个?”“我可没这么说,”卢卡斯警长用手指点点脑袋,“也许,或者呢……除了上帝,也许塞米才知道。”他看了看血狼:“怎么样,伙计,你怎么想?”印第安人安静地看着他:“我不太懂你们毛嘴子的争夺游戏,我只需要救回我的朋友,只要你愿意这么做,我就会跟着你。”“很好,”卢卡斯警长说,“那我们先跟塞米聊聊,然后天一亮就出发。”作者有话要说:注2:当时很多华人在西部的生意是做佣人和开洗衣作坊。(下)戴维简直想死!他觉得自己如同要被挤干了水分的海绵宝宝,又或是像被汤姆按在脚底的杰瑞,离死亡就差那么0.01毫米。他不是第一次像个货物一样被扔在马背上驮着,但跟血狼对待他的方式比起来,这回的劫匪们简直就像是SM爱好者一样,每一个动作都是为了让他发出凄厉的惨叫。他大头朝下,肚子被坚硬的马鞍顶来顶去,仿佛是要得胃穿孔了。他的脑袋充血、发昏,眼泪、鼻涕一起流,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滴。唾液和胃液把堵着嘴的东西都浸湿了,牙根和舌头发麻,仿佛连下颌都快不属于自己了。而且以上这些真的都还不算什么,更为屈辱的是,每当他痛苦得不能忍受而拼命扭动身体的时候,身后的劫匪就用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的腿和屁股。天啊,他看那本书的时候以为被鞭子抽打并没有那么痛苦啊。戴维不无怀念地想起了被血狼俘虏的那一次,原来当时印第安人真的顾及过他的感受——至少把他扛在马背上的时候,行走的速度还控制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的。他估计自己还能坚持三十分钟——或者最多一个小时——就会死于窒息,或者是因为羞怒交加而引起的脑溢血、心脏骤停什么的。但实际上他坚持得比他想象得要久,大概也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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