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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3页)
你后来送我回家的事。可就是止不住地想一股脑统统说出来,其实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程小天说:“我相信你说的,可我还是觉得,不全是那样的。”“嗯?”“我喜欢的人……就不是那样的。”“我见过吗?”程小天犹豫了一下:“你应该知道他的……他跟你们关系很近,但是不是模特。”缪森不在意地说:“那我可不一定认识,这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下回有机会可以一起见个面吃吃饭。”程小天点点头,把涌到口头的话咽了下去。他虽然不懂设计衣服的事情,可是他完完全全相信居彬说的自己没有抄袭的话。居彬从来不会说谎,也不会偷别人的东西,这是绝不可能有错的。让他伤心的是,居彬从头到尾向他隐瞒了这件事。焦灼、烦躁、着急、难过……所有可能会有的情感,事情的起因结果,居彬都不愿意告诉他。如果不是他跑到公司去,他直到最后都不会知道有关这件事的一丝一毫。好像他就是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一个每天放在家里的没用的摆件,只要每天定时定点地看着他乖乖吃饭、睡觉,需要的时候把他按在床上做爱就够了。其他与自己的情绪有关的一切,他都懒得与他分享。他知道自己笨,可是全部的喜欢、讨厌、伤心、快乐,他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他。有的事情不好意思告诉父母,可他全部都会告诉居彬,因为知道那个人虽然有时气急了会打他屁股,可是从来没有真正对他生气过。可是事到如今,他开始有些困惑,隐隐地怀疑居彬的“不生气”到底是因为什么。是因为宽容大度,涵养实在太好,还是因为……根本就不在意。一开始接受他的“追求”,或许是图新鲜,觉得他有些好玩。那后来呢?缪森以前当面说过他“我真的怀疑以你的智商是怎么活到二十多岁的”,从小到大,他也很多次因为自己与别人的那些“不同”而被同龄人孤立过。三年了,居彬的新鲜感应该是过了,可是居彬对他的态度和当初并没有多大差别。真要说的话,大概是对他的态度更为熟稔了,训话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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