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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有吗?天气好,心情好吧。”毕竟是十月秋高气爽的好天气。温如昔不置可否地挑挑眉,转身走了,“那我去遛狗了。”“辛苦老板!”温婉起身恭送。温如昔这个游手好闲的老板,对店里最大的贡献,大概就是去遛狗。毕竟店里寄养的犬类,少的时候五六只,多的时候十几只,不可能一起带出去遛。全遛一遍至少3、4个小时,多的时候能遛一天。而且不得不说,遛大型犬那真是个体力活。平日店里三人都在的时候,基本是温婉看店,温如昔和阮蒙轮流出去遛狗。这几天阮蒙一直没来,温如昔便都揽下了。温婉当然也主动请缨过,温如昔就丢给她一句,“忘了你上次为什么哭的了?”被狗遛哭的。当时有人在店里寄养了一只极其罕见的阿富汗猎犬“皇后”,那远观如丝绸、如瀑布的长长毛发,那端庄倨傲的贵妇神态,简直让温婉一见倾心!而且主人再三表明“皇后”很温顺,很乖,很听话,所以在温婉的极力要求下,温如昔点头让她牵着皇后出去遛了。结果温婉打算牵着皇后回去的时候,也不知道皇后突然抽什么风,向前疯跑了三条街,被遛的温婉跟在后边真是欲哭无泪。那天她穿的还是平底单鞋,美则美矣,然而并不适合跑步,偏硬的材质生生把脚底和脚掌外侧磨出了大水泡,好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的。身心俱疲地回到店里,本来吐个槽想求得一下安慰和怜惜,人家温老板却拍拍她肩膀说,“没让狗跑丢,干得不错。”温婉就哇地一声哭出来了。还是阮蒙比较软萌,各种温言相抚。温婉觉得温如昔妥妥一副资本家嘴脸,讨厌!不过当时也已经下午6点多了,温如昔特批温婉提前下班上楼休息,不用去买菜做饭。温婉坐床边一边拿着缝衣针挑水泡,一边在心里画圈圈暗骂温如昔,没想到温如昔敲开她房门给她送了一瓶碘伏、创可贴、纱布,还有一双粉色的兔子状、超级满足少女心的大号棉拖鞋。温如昔:“脚上起泡了吧?不是特别严重的别挑,这些你看着用。”当天晚上温如昔叫的外卖还是温婉最爱吃但是舍不得吃的小龙虾。温婉又偷偷哭了。“老男人”和“小男生”的撩妹段位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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