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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沈仲天和魏凌风把陆宸公司搞破产又把人逼进监狱的时候,沈仲天他们这种人有病,遇见骨头软的就算了,遇见骨头硬的,就像魔怔似的一定要绞尽脑汁追着砍刀,直到把人骨头打断来成全他们变态的骄傲而不可侵犯的心理。但是估计沈仲天和凌风也没想到,陆宸能够扛下来那么多还死不悔改。现在想想,一定是沈皓和陆宸两个人都未曾妥协,才触动了沈仲天。沈皓现在心有余悸,一想到这些就腿软,他心疼陆宸受过的苦,如果陆宸肯和他爹服软,肯承诺再也不见他,沈仲天估摸着也就放手了,陆宸不会承受那么多本不属于他的痛苦。真的,即使当初陆宸放手了,沈皓也绝不怨他,那么好的陆宸,栽在自己手里,也算是苍天不开眼了。沈皓庆幸的是,自己不曾放手。这估计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了。真不敢想象,陆宸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时候饱受他亲友的折磨,如果这时候他却放手了,想必对于陆宸的伤害真的像是把心都绞烂了一样。如果真是那样,他真要拿把刀分分钟弄死自己。他的亲友们,于自己有恩情,于陆宸有亏欠,对他们,他实在不知该爱该恨。陆宸想必是不稀罕他们的歉意和补偿的,而他们好像连道歉和补偿的觉悟都没有。沈皓心想,今天他把事情收拾利索了,爱恨恩仇一笔勾销,该了结的都了结,过去的事他也不想提了,他剩下的人生,都是留给陆宸的,他们欠陆宸多少,就由他来补给陆宸。沈皓开车回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的时候了,尽管天气寒冷,夜晚的B市依旧是繁华热闹的,沈皓开车走过建国门附近,突然被一家新开的店面吸引了目光。沈皓把车停在路边仔细打量了一下,他以前都没有注意过,店面很新,估计是刚开没多久的,店里灯光明亮,布置高档,店名是鎏金镂刻的四个大字“桃之夭夭”,这家店店面全用玻璃打造,放眼望去一览无余,橱窗里多是古制喜服,交领右衽宽袖曲裾,色调以玄纁为主,大红大黑的礼服展览其中,颇有种严肃的美感。沈皓倒是诧异于这一家与周围店铺格格不入的风格,那衣服看上去也形貌甚美,沈皓看了几眼,便闲庭信步推门走了进去。106.大结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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