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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2/3页)
次刷新你的三观。爱服不服,不服也给我憋着。王子霄这一手,是上辈子某次出任务时,跟一个黑人土著老头儿学的。那老头在他们部族中都是个奇葩,离群索居,跟动物比跟人更亲,尤其是猎鹰,他养了好几只,个个服帖听话,神骏异常。老头欠王子霄个人情,且王子霄又投了他的眼缘,任务完成将要回返的时候,他就将这一手训鹰的绝活教给了王子霄。不必大眼瞪小眼的跟它对熬,只要掌握了那点窍门,任何一支猎鹰在你手里都会成为乖孩子。这绝活他上辈子没怎么用上,想不到重来一次,却应在了这里。“哥,帮我系上护臂吧。”王子霄的护臂,跟刚才那个驯养师的不同,更加精致,材质是某种昂贵的合金,轻便又坚固,最妙的是颜色漂亮,是一种很有质感的幽蓝色,越是在阳光底下,越是流光四溢,趁着王子霄身上穿着的玄色劲装,既神秘又华贵,逼格蹭蹭往上涨。莫行之依言帮他把护臂系好,然后那只猎鹰便稳稳地站上去,抖抖浑身羽毛,感觉比方才在驯养师胳膊上时更加不可一世了。“时候不早了,上马吧!”王子霄说完,便率先翻身骑在踏雪背上,这匹马老老实实地在他的指挥下转了半圈,让王子霄得以正面俯视众人,尤其是正面看向莫行之。莫行之同样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挽住缰绳,接过助理递上来的雕弓和佩剑。徐春华尽量忽视掉那只仿佛打了鸡血的猎鹰,抬头跟这两位爷讲戏。一会儿他们要做的,就是先围着跑马场热身几圈,然后再调转马头,冲向翠微庄园的后山那里,中间偶尔要记得弯弓射箭,不需要真的射中猎物,最重要是架势要摆的好看——总之一句话,耍帅就对了!最好还要多表现一下皇族的珠宝配饰,比如玉扳指、剑柄剑鞘、雕弓整体……本来徐春华还很担心他们俩表现不出自己要的效果的……星际时代除了有兴趣爱好的,谁还会射箭啊!他们能好好骑马别从上面摔下来就很不错了,如果实拍拍不来那种苏炸天的气势,徐春华还准备让他们后期骑着凳子补上近景特写——广告大片预计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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