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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第2/3页)
在无法言喻碰见这么一个量算奇才是有多么的激动,这是他不辞万里从华尔街特地赶来大陆见他的原因,他感觉自己简直得到了一块瑰宝,尤其是他这么小的年纪,如此镇定自若,以后必定是金融界的奇才大亨。“喜欢喝酒吗?”孟菲斯问道。他觉得男人拉近距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喝酒。孙天策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自控的人,因为被酒精麻痹脑子的滋味不是很好受,所以他不太喝酒,但是既然客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为了投其所好,这就道:“未尝不可呀!”“那就来一点我们俄罗斯的伏特加吧,最纯情最浓烈的酒,一般在庆祝的时候我们都喜欢喝它。”孙天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可是在灌下一杯之后,他就有些懊恼,自己没有看那酒瓶上的度数,变得头昏脑胀起来。他不喜欢完全失去控制的感觉,于是在没喝醉之前便告辞离开了。回到公寓的路上他没有打车,就想走在路上醒醒酒,本来离在那边也不远,走路十来分钟也就到了。可是今天的风格外凉爽,可能是刚刚下过一场雨的缘故,所以道路上散发着雨后特有的气息,他决定绕着多走一段路,这样的话到了家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好一点。本来也没打算制定个什么路程,也就是随便走,可当他路过那个电影院的时候不由得停住了脚。这就是他和洪彦看过第一场,也是最后一场的电影的电影院。进影院的人依旧陆陆续续,成双成对,只有他站在影院门口,看着上面不知道换了多少回的电影告示牌,想起洪彦被自己说浑话吓得跳起来的模样,嘴角上扬的同时但是眼睛却发酸。他一直充实着自己的生活,生怕想他太多,自己会魔障起来,可越是有意如此,他就越想他想得厉害,将近五个月没见他,心目中他的模样却是越来越清晰了,几乎哪儿哪儿都是他的样子,如影随形。这让他想到了苏东坡的一首词,上面有一句叫‘不思量,自难忘’,而这种思念如今在酒精的作用下被放大了无数倍。同时在酒精的督促下,他想找他的这种欲望也被瞬间放大,那些怕找了他之后的顾虑被他完全抛在了脑后,看了看时间,他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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