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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我知道啊,所以就算真生气了我也会装做无所谓。”丁隶笑了:“我们那时候都在干嘛。”齐谐抿一口酒:“锻炼情商。”“高中那年你家怎么一声不响就搬去了江苏。”忽然被这么一问,齐谐愣了一下。“我家没有搬走。”杯口停在唇边,他说,“我那时住院了,精神病院。”“是这样。”丁隶玩着竹勺,并未表现出吃惊。“可能他们觉得丢脸才说搬家的吧。”齐谐搁下酒盏,恢复了云淡风轻的笑颜,“在那里住了大半年,出院后就和家里断了关系,靠一个友人的接济过活,直到开了这间书斋。”丁隶嗯一声。“还有什么要问吗。”齐谐说。丁隶抬头:“我们这样面对面喝酒还是第一次。”齐谐停了一停:“是。”“大概也是最后一次了吧。”丁隶似乎直觉到什么。齐谐沉默片刻:“不一定。”“那就好。”丁隶莞尔,“本来还怕你说不醉不归的,现在可以留到下回再喝了。”齐谐摇摇头,翻手举起了青花盏:“酒逢知己千杯少,人生得意须尽欢。”“错了,前面一句是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哈,谁管他!”“你酒量退步了吧。”“退步?这才刚开始呢。”叮,清脆。两盏前吞后咽。当晨光将沙发上的丁隶叫醒,齐谐和那数以万计的书册已经不见了。平常悬在门外,那块写着志怪斋的木牌搁在客厅一角,像是在等待时间为它披一袭蛛纱。☆、亥子印蓝景轩顶楼,三十九层。两个保镖忙着将堆成山的书卷塞进那只占满一整面墙的巨大书架。齐谐没理会他们,在屋子里随意逛过一遍。三百多平方,四室三厅,家具电器都是顶级配置,玄关镶的整块琉璃砖,抬手一摸墙纸,那花样竟是一针一线手工绣上去的。面对这生生拿钱堆起来的新居所,他不觉得奢华高贵,也不觉得物质庸俗,只是一个人住当真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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