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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3/3页)
r>浅色对襟褂,左眼角的泪痣,阿静对于脸盲的丁隶来说很容易识别。不过之所以记得那么清,大概因为他一直是个无比麻烦的存在。——阿静祖父母是老一辈少有的文化人,家教尤其严厉,当丁隶还在唱两只老虎跑得快,他就开始念了。渐渐地,一手颜体挥洒自如,古琴弹得行云流水,上学时无论成绩还是个头都高出自己一截,就算高中分进了不同班,自己也不时要被老妈叨唠几句“你看看人家阿静”之类。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十七岁。某天,阿静忽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用忽然来形容也不对。丁隶托着腮帮,目光停在舷窗上,应该是等他意识到的时候,算算就已经好几年没见了,之后听闻他家搬去了外省,也没有确切音讯。直到有一次,他在北陵路闲逛,无意间登上一家古怪的店铺,看到门后那男人古旧的衣着和眼角的泪痣,九年前的记忆才迅速被翻了出来。“敝人斋主,姓齐,单名一个谐字。”他浅笑轻扬。飞机放下起落架。出国进修一年重踏故土,丁隶朝接机的同事挥了挥手。“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他嘀咕。“哪有,还不都是老样子。”同事说。门后的齐谐,和之前的阿静,有些部分无论如何也难以重合起来。丁隶打了个哈欠,时差:“大概是错觉吧。”“是你在富饶的美帝呆得太久,忘了这里的航站楼有多破了吧。”同事哈哈。丁隶也哈哈。九年,义务教育都够了,性格有些差异也没什么奇怪。而且有那么一点始终没变。从小对正儿八经的学问兴趣不大,阿静偏喜欢钻研奇闻异谈。因为这事,他没少挨祖父母的训诫,在学校也被看做怪人,加上他又多少有那么点优等生的自恃,人缘并不好,直到高中,却有一阵忽然变得有说有笑了,和同学的关系也逐步改善,最后竟意外地受欢迎起来。至于这件事,丁隶倒是觉得自己知道原因。“先送我去北陵路吧。”丁隶说。“你家不是在东一环吗?搬了?”同事问。“有点事,哈哈。”同事露出一副了解的笑容:“刚回国就‘有事’,够忙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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