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妻,非一朝一夕_分卷阅读5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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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因心有不甘而赌气,我也不曾知会我的身份,只说我的名讳中有个“梧”字。他似有瞬间的惊愕,很快便又恢复。

那天应是聊了许久,他的视线不时地转到我脸上,那时以为他色心又起,心中有些恶意地觉着这块踏脚石选的着实是好,后来才知晓,那时他总打量我,是因觉得熟悉。

许是那时的我对他有些许偏见罢,已将他认定了是个心思不定的纨绔,不会对任何人许上真心。

其实,至今我仍不知,我与他在人间的那两年,他到底是否知晓我是谁。只是,无论答案为何,之后的一切也不会有所改变了。

☆、第34章曾经(五)

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无论如何都回不去了,这一世过完之后,一切便该终结。

尘归尘,土归土,才是最好的结局。

当初刻意接近他,颇费了些心思,情场上若即若离、欲擒故纵的那些把戏几乎全用了个遍,即便用的十分拙劣,到底还是成了。相约游了一回庙会后,不知是否被遍地灯火晃了神,两人终究又滚到了同一张床榻上。

我对他仍有旧情,这一点我否定不了,否则我绝不会再与他欢好。尽管我总说要将过去的那段日子抛下,身上却还带着小梧的影子。

成年后的我已与他一般高,看他时却总习惯地仰头,如此几回,若说我已真正脱胎换骨,我自个儿便第一个不信。哪怕时至今日,我仍深爱着他,涅槃重生都改变不了的事,区区时间怎能改变?

我曾与他在人间待过的那两年,是我一生中最无忧的日子。

那时人间当真保守的紧,凡人对断袖一事避如蛇蝎,那些做不寻常生意的,便是如今隔壁常青馆的那种生意,皆要在私底下做,半点见不得光。如此一比,那时的天界已是十分开明了。

初初在一起不久,我们住在了平遥城,因着他喜欢那里。总觉着老天爱与我开玩笑,已经经历过的总要我再走一遍,只是同一个人用了不同的身份罢了。

初见时,他便与我互通姓名,只平遥二字便已道明了身份,除了太子,天界的神仙自是不会再有第二个平遥。而众人皆知,太子平遥是订了亲的。我本不想再在此事上纠缠,那女子却偏偏自个儿杵到了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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