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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出去的结论,再喟叹几句。若不是怕挨揍,我倒是想问问,若我这样一无是处没人愿娶,那他还何必非要将我嫁了?然而我是打不过杨叔的,这些话便只能憋在心里。我坐在厨房刷碗,手上动作甚是娴熟。自小便只有我与杨叔两个相依为命,衣食住行皆要自己动手,所谓君子远庖厨在我杨家权当狗屁。杨叔厨艺精湛,这么多年来养刁了我的舌头,而在下不才,权且会刷个碗筷。两岁多时我被杨叔收养,自此之后我两个几乎踏遍了西华的万里河山,那时我两个当真是一穷二白,不过幸而杨叔是个有头脑的,没几年便攒了一笔钱,在各地做些生意。三年前,他带着我来到这浧川城,那时花楼与小倌馆之间只隔着一个残破的铺子,并以此作为界限成对立之势,竟也没人起过盘下那铺子的念头。杨叔来到这里后,瞧那铺子越瞧越顺眼,便盘了下来,改建成茶楼,请了几位茶功夫高超的师傅和跑堂的小二,甚至自己动手学起制茶来。而我,杨叔说,虽说我是要嫁出去的,但也不能不事生产整日里吃闲饭,我便在茶楼说了三年书,竟也有不少熟客是冲着我这书来的。我不记得我的亲生父母,除了父亲姓柳其他一无所知,只隐约记得家中是个颇为富贵的宅子。杨叔从未提过我的家人,也不提他与我是何关系,又是为何收养我,幼时我还会问上两句,但得不到答复后便也不再问了。我曾在杨叔的肩上看见一颗红痣,那是服过育果的人才会有的,若不是我能肯定两岁之前绝没有见过杨叔,我都要怀疑我是不是杨叔生的了。也是自那时起,我再没提过让杨叔娶妻的话,因是我晓得,以前他说来拖延婚姻的不过是借口罢了。我心下一直颇为好奇,如杨叔这样聪颖强势的人,得是哪般的人物才能让他甘心委身?但我也知道,喝过立誓的血酒却又分离,即便是对男子而言,那也是提不得的伤心事。茶楼的跑堂小林与我提过,育果只长在西华,全由官府控制,只有那要成亲的于官府处登了名册后方能得到,成亲之日由作为夫人的一方和着血酒服下。所以,我猜定,杨叔嫁过人。但那必是他的伤心事,提不得!☆、第8章沈荼来访(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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