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又田种田记_分卷阅读4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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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6 (第1/3页)

    我签一个合约。约定好肉夹馍的做法三年之内不许泄露,不许外传,也不许在清远县范围之内开店卖肉夹馍。违者需要赔偿五百两银子。”

此话一出喧闹声更大了。这份合同简直就是霸王条约,做法不许外传还情有可原,但违约金五百两银子着实太多,脾气暴躁的人直接站出来指责田又田。

“小老板,我们是看在‘好吃肉夹馍’做的好吃生意又好的份上才来找你,大家都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你一开口就跟我们要一百五十两银子不说,违约金竟然高达五百两,谁的钱不是辛辛苦苦挣的,凭啥店都没开呢就给了你,我们不服!”这人说的有理有据,是个文明人,没有破口大骂。

这种情况田又田有所预料,他的条款确实有些苛刻,但是古代能掌握一种独家秘方是很重要的。想当初于林为学卤肉方法都要拜他为师,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背叛师门的。这些人花一百五十两买下,并不亏。

田又田面色不变解释道:“各位都知道我们‘好吃肉夹馍’的生意好,那么各位回本地开店生意也不会差。说实话,我以一百五十两银子卖出肉夹馍的做法真不算高,即使开店前期成本增加,但不出一年都能够赚回来,这次交易是稳赚不赔。况且商人重利,我们都是做生意的人,目标只有两个字:赚钱。你们要赚钱,我也要赚钱,总不能让我免费把做法贡献给大家吧。”

听了他的话,大家一时无言以对。聪明人一开始就心里通透,一百五十两银子现在看起来是多了些,但和后期获得的利润相比不值一提。在座的都是生意人,谁还没个店铺,随便拾掇拾掇,一个肉夹馍店就可以开张,由于猪肉必须要新鲜的,也就是说每天边赚钱边买肉,成本实在不算多。

而合约上规定不许把肉夹馍的做法外传,也是所有人都能够得利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约束,大家想告诉谁就告诉谁,那不就乱套了,那么他们这些最初花钱的这些人不就成了个笑话。不在清远县开店这一条也情有可原,毕竟谁都不想被抢了生意。如果他们都能严格遵守约定,五百两银子的违约金也只是书面文字而已。

在这些深谋远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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