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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4 (第3/3页)
一边吃着糖一边低头写卷子,还不时抬起头看一圈,我抱着卷子过来,几个人中就他看到了我。李莫寻说:“小六,就你一个人,顾哥呢?”“去——”我看了眼李勋,顿了下,“大哥有事出门了。”张明晨“啪嗒”一下,笔滚到了地上,他弯腰去捡笔,嘴上说:“要是洋哥和顾哥在,203寝室就聚齐了。”李勋和他女朋友也抬头看了我眼,李勋女朋友笑着喊我了句:“杨露。”李勋也咧出一口大白牙,他常年在户外打篮球,李勋皮肤就比我们黑了一个色号,一口牙露出来白的像是会发光,张明晨就说“二哥是混血,混的非洲人”。李勋咧着一口大白牙对我也笑:“小六,你也来自习了,我就喜欢咱们这种浓厚的学习氛围。”我想李勋这个“也”字说的不良心痛吗,他怎么看都像是来谈恋爱的,不像是来学习的。等我坐下把电脑插上电,又连了图书馆无线,我写了半个小时大纲,捋了下思路,这篇因为不长,全文只有十八万字,我每个月交稿一万,一周只需要抽出两天就能完成,所以我想想,我可以趁着现在高一课程还不紧张再写一本。虽然我也想过,现在不缺钱了,家里条件越来越好,而且会更好,但是顾庭生那天问我,你喜欢写吗,我回答的是只是为了钱。但是那之后谈话停止了,我又不禁抿心自问,如果只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写更商业的,事实上我的商业性都不重。市场上言情这块最好卖也好写的,是那种古言背景的小白萌文,初中时家境窘困,陈兰利知道我家中情况,也问过我,要不是写两本赚点快钱。我后来想了很多,我是没有抱负,也从未想过以文授道,更从未想过在写文一路上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可是至少这些年,在写着的这些年我必须承认,我还是喜欢的。每一字每一句刚落笔,可能青涩甚至无用,但写下的文字、语言、人物,也是过往岁月的一部分,我的时间有为它们付出,它们承载了我人生中的一段一段的岁月,它们就也是我的一部分了。我回头看看已经写了那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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