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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4 (第1/3页)
,另一只手揉我的脸,顾庭生说:“没事的,我没事。”然后他看着我,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他似乎要哭了。顾庭生说:“小露,别对大哥这么好,不值当。”“值得。”我不明白顾庭生怎么说这种话,我以为他是指从初中开始只有我愿意和他做朋友。我告诉顾庭生,重复道:“对你都值得。”这时候我身体还在止不住的轻微打颤,刚刚遇见了袁梦宇和顾醒松,遇到的太措不及防,我明白我既恨着袁梦宇和顾醒松,但同时我也惧怕他们。前世我是怎么死的,和他们究竟有没有关系我都不知道。但如果不是他们,我又怎么会牵扯进那些泥潭般的生意中。我的那一生遇到顾庭生,就像是一直暗无天日的长夜中遇到了一束光,但我遇到顾醒松和袁梦宇,光就消失了,黑暗再次来临。我一生的悲苦喜怒哀愉都寄托在顾庭生身上,他们却要夺走顾庭生这个人,让他陷入万劫不复。我是个并不聪明的人,我瘦弱没有力量,只能用最笨的方法与他们同流合污,然后毫不意外的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其实人命值钱吗,那时我接触了袁梦宇的生意,才知道在社会的最底层,二十万就可以让一个十五六岁的男孩替你去杀一个人。还有更便宜的,有的连环杀人犯缺钱,身上背负的人命可谓债多不愁,五万就可以让他为你做掉一个人。在阳光所不及的黑暗中,人命从来不是命,只是和金钱挂钩的数字。一个人死了,于旁观的人看也不过是比死一只蚂蚁大点的事,一个人的命到底重不重要,从来只对爱他的人的重要。我喜欢了顾庭生后,在我们还住在一起的时候,他晚回家一会儿我就会担心的要命,就总是忍不住想他怎么还不回来,他是不是出事了,他是不是出车祸了还是喝醉酒迷了路。这些想法其实是很没必要的。但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总忍不住往不好的地方想。因为喜欢一个人就把自己的喜怒欢愉都挂在了这个人身上。所以比谁都害怕他会死掉。他的命于旁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无意义的符号,于你来说就是一辈子了。一辈子只喜欢这一个人,他不能死,他死了你这辈子都不会开心了。不开心久了,这一辈还有什么意思呢?没意思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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