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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秦羽英语是比闫叶修好了一大截,但毕竟是外语,读课文的时候根本不可能像读别的科目那样那么顺,读的慢不说还会经常停下开想一想这个单词那个单词怎么读什么意思。不过就是这样有些也就是能勉强跟上,还经常会听着听着找不到秦羽读到哪里了。跟丢了那就找回去好了。本来就对英语没什么好感的闫叶修表示跟丢了简直太正常,一直能跟着跑那他才要感叹自己人品突然爆棚呢。跟丢了再往回找要投入的注意力肯定是要比跟着跑的时候要多,闫叶修一边认认真真听秦羽到底读的啥一边看他的手指,秦羽在都市的时候不会说用手指指着读的地方,但也有个小习惯,喜欢在读书的时候捏着书角玩。大拇指和中指捏着书页让那个尖敲起来,然后就用食指来回的拨弄。遇到不会或者不熟悉的单词拨弄书角的动作就会顿下来,用食指把尖压到大拇指上,然后一直揉那个角,等到会了才会把那个折过来的角给展开,接着重复之前的动作。但书角这么玩来玩去总是会软的,莫博晓盯着秦羽的手一会儿就忘了自己是跟丢了要找回去的,开始咸吃萝卜淡操心,纠结要是这个角被揉软了甚至被揉烂了要怎么办?没书角玩他手要放哪?估计是闫叶修的好奇心太旺盛了都影响到了秦羽,秦羽揉书角的时候一个没留心就把那个角给拽下来了。书角一掉闫叶修就亢奋了,然后就看秦羽神色淡淡地扫了一眼手上的书角,把它扔了之后扭头就看见闫叶修在盯着自己。“?”秦羽疑惑,“怎么了?”“没怎么,发呆。”闫叶修连忙摇头表示自己啥事没有。“哦”秦羽摆出一副好好学习的架势,但一紧张就开始捏书角。这一页的书角没了就换下面的那一页。同桌总是看着我发呆怎么办?他有女朋友,所以这绝对是我想多没错吧?闫叶修不知道秦羽想啥,他现在盯着他的手一个字都不想说。妈蛋原来这就是答案吗?为什么知道了答案反而更憋屈了呢?作者有话要说:攻受思维总是不在一条线上肿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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