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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1/3页)
围这些人对他的态度上摸清楚了自己的内心最为龌龊的地方。他嘲笑人性,可却也逃不过这些。他不敢再想下去了,再想下去他就会发现自己从小就是一个王八蛋、那他对自己的幻想就会全部被打破。如果他有了感情,所有事情就再也不能游刃有余了,他就会有顾忌、有悔恨、有痛苦。他要是变得和那些蠢人一样庸人自扰,那样他就又成那个穷酸、一无所有的魏钦了。魏羡之名叫魏钦,他自小家境贫寒,祖上虽是显赫一时,可到了他爹的这一代连字都识不得,沦落到靠着打渔为生。父母双亡后,他厚着脸皮投奔到了京城的方家,那时候他寄人篱下,还要被方砚他们欺负,于是他告诉自己尊严这种东西一文不值。他把能扔掉的感情一点儿一点儿都扔了。而他这个字,羡之,是他去书院念书之后自己取的。他要让旁人羡艳,要处处高人一等。可锋芒毕露只会招人嫉恨,只有温和又不失底线,才华横溢又不让压人一头才能有更多的人倾慕他,这样才好利用,所以他学会了装成另外一个人,魏羡之想到这里又觉得有些好笑,方砚大概喜欢的也是他装出来的样子。要是他原形毕露了,没有人会喜欢他。可他装出来的这个样子,不仅仅别人喜欢,方砚也喜欢呀。魏羡之同旁人不同的地方在于,只要他认为有意义、他可以伪装很久,久到他几乎以为自己真就是这个样子了。在书院的都是些蠢人,要不是方砚总会那样全心全意地看着自己,他根本就懒得去书院。方砚看着他的时候他又欣喜,又会有种优越感。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真的特别特别喜欢方砚,喜欢到自己几乎要发疯。而同时他也是真的看不起方砚。他比方砚强那么多,既喜欢又瞧不上,所以最终只会把方砚当成小猫小狗一样的宠物。他想控制方砚,忍受不了方砚有一刻不再自己的眼皮底下,而恰好方砚也非常好控制,他从来没学会靠自己做什么,这样的人魏羡之最喜欢了。自己要是抛弃了方砚那就只有死路一条。魏羡之害怕方砚学会和别人交往,因为那样方砚就会发现,试图把他捏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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