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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冒险(下) (第5/5页)
他的右手动了动。 巡警这发现了他手心里攥着的纸条,终于等到少年开口。 嗓子已经哑得厉害,却努力做到吐字清晰、声线稳定,他问:“能不能借给我你的手机。” 黑哥接到他的电话的时候,正在酒桌上陪那些老板们喝酒。 喝得已经神志不清,差点没听出他的声音。 “不好意思啊,哥忙着忙着就忘了……” “没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道。 “再等哥半小时,哥一定过来接你!” “嗯,”他道,“我在A出口等你。” 那天晚上,叶闯坐在出租车上,黑哥精神昂扬地跟他介绍着路过的地标建筑。 尽管语序颠三倒四。 他将额头靠在玻璃窗上,橙黄色的光芒飞快略过他的左眼和鼻梁。 楼确实很高。 身边的车子也开得飞快,红色的尾灯远远看着特别好看。 后来叶闯爱上机车,说不清楚是因为喜欢飙车时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还是因为那天他刚到A城时看见的那辆摩托车闪烁着的红色尾灯。 从学徒干到师傅,他用了两年。 从师傅干到老板,他也用了两年。 用这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加上黑哥的关照,他有了自己的店铺,取名“凌华”――是他母亲的名字。 开始只是修修家电,店里只有他一个人,从早到晚,路过的人都能看见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坐在店门口,一句话也不说,就是专注地修着自己手中的家电。 到后来,店里开始卖一些冰箱彩电。 再后来,店铺开到繁华的街市,面积扩大一倍,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了。 再再后来,偶尔和黑哥他们聚会时,也会有人喊他“叶老板”。 前前后后这么多年的光阴,好像是要熬出头了。 火车到站。 玻璃窗上映着一个男人的面孔,戴着黑色鸭舌帽,帽檐压得死死的,只能看见下半张脸的轮廓。 车门开启,叶闯拽掉耳机,提起脚边已经掉了皮的黑色行李袋,下了火车。 ―― 注:歌词出自陈鸿宇《理想三旬》 这位歌者的其他作品我也很喜欢,这里推荐《途中》《来信》和《一如年少模样》,特别适合夜深人静的时候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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