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事_分卷阅读3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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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5 (第1/3页)

    程瀚青说:「听起来有点像香港的那种古惑仔。」

「靓东……」他忽然这么叫我,我转头看着他,他神情有些玩味,一双眼神仔细地打量着我,宛如一场赤/裸的视/奸。

他的嘴微微动着,像是反复把那两个字放在口里嚼,反复地、慢慢地嚼.......

我将烟恶意地喷在他脸上。

靓东。他又叫了一次。这次比较模糊。

同样两个音节,从程瀚青嘴里叫出来却别有滋味,听起来跟别人都不太一样,或许因为我们那时刚做完爱,我总觉得他在跟我调情。

.......

当年,罗军是劳力仔手下最出色的一位武将。劳力仔转型之后,酒店一间接一间地开,事业规模越做越大,重心大多摆在赚钱,早不在从前那般喊打喊杀,其中多少也扯到了历年来政/党轮替、警政大换血的缘故。

我是正好赶上末段时期。

劳力仔一无反顾弃武从商,受打击最大的应该就是罗军。

别人都说罗军这下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听说年轻时,他帮着劳力仔从高雄火拚到艋舺,用一双拳头把劳力仔从一个卖鱼的儿子推到角头大哥的位置,虽说老大是劳力仔稳坐,但罗军本身的传奇的色彩却更为浓厚,江湖上每一提到罗军,通常最大的印象就是他很能打。出了名的能打......

十八岁那年我跟在罗军手下学习,那时候就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地痞,大哥让做什么就去做什么。我搞过不少事,不只是收债。像我们底下这种小弟,说白了就是个打杂的,哪里缺人,就得补上去帮忙。围事,跑腿,上面火并时,我们就得做打手,还得给大嫂或老大情妇当司机。简单来说,只要大哥需要你去干什么,你就非干不可。

劳力仔对于赚钱这件事,比作一个纯黑社会还异常热忱。

有一次我曾听他在茶桌上对罗军说:「黑社会不是人啊?黑社会不用吃饭啊?恁爸以前混黑社会是因为小学没毕业,没活路没饭吃,现在继续混───当然是为了赚钱。」

我们底下早都敬罗军是二哥。

他跟劳力仔平起平坐,称兄道弟,在帮里说话极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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