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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3/3页)
,一锅三鲜鸳鸯汤底正咕噜咕噜冒着泡,周围各色菜品和果盆一应俱全,唯一要说例外的,就是包间里自带小料台。朗坤目瞪口呆,连自己腿软都忘了,直到霍刑把他抱起来,还是公主抱的姿势。“……”朗坤无语地看着霍刑,干巴巴道:“放我下来。”“不放。”某人心里暗爽,继续抱着小狼崽往圆桌走。“我是男人!公主抱什么的不觉得很变态吗?”朗坤很想咆哮,但是他觉得自己有点没力气吼。“但是你腿软。”霍刑的这句话让他彻底无语,居然无法反驳!霍刑拉开圆桌边的椅子让朗坤坐好,而后拉起他的手,将刚才那串黛蓝色手串戴到他的手腕上。手串的样式很朴素,同色系的流苏为其添加了一份细致的感觉,可即使如此,它在朗坤手腕上呈现出的效果却并不女气,也不违和,反而有种手串很衬他的感觉,又或者说,好像手串从来都是朗坤的所有物,只不过中间托旁的人保管了一段时日,如今物归原主罢了。朗坤:“???”霍刑解释道:“这串珠子我带在身边有小一百年了,上面被浸染了一些魔气,为免日后受不住,且先戴着适应一段日子吧。”“魔气?”朗坤感觉自己在霍医生面前简直就像白痴,常常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什么都想问,简直就是十万个为什么。霍刑伸出食指堵住了朗坤的嘴,笑道:“如果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一定要告诉我,好吗?”“……”霍医生的手温热带着潮意,朗坤觉得自己有些心猿意马,忍不住想要去咬他的指尖,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他赶紧点头表示知道了。霍刑很满意,收回手,他问朗坤要不要吃宵夜。朗坤瞥了眼桌子,纵然满桌都是他喜欢的涮菜,但他还是忍住了,因为有正事要办。见他摇头,霍刑笑了,摸了摸他的头,“那好,下次再来吃,反正店是我开的,想什么时候来都可以。”朗坤:=口=霍医生你要不要那么随性,还有,知不知道摸头杀会让人空血槽啊喂!成功又把人弄到脸红的某只老狐狸很高兴,满意地眯了眯眼睛,拿起筷子夹了一颗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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